复周恩来电[1]

(1941年2月14日)

（一）同意以我党七参政员名义将十二条提到参政会要求讨论，以期恢复国共团结、重整抗日阵容、坚持对敌抗战，否则我们不能出席参政会。（二）同意在参政会外成立各党派委员会讨论政治问题。[2]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复周恩来电的主要内容。

[2] 周恩来2月10日在重庆玉皇观同参政员黄炎培、周士观、沈钧儒、邹韬奋、章伯钧、张申府、左舜生、张君劢商谈对国民党参政会的态度。事后，周恩来将商谈情况电告毛泽东，主张接受他们的建议：中共七参政员将中共中央提出的解决皖南事变的十二条善后办法提交参政会要求讨论，以此作为出席参政会的条件，否则不出席；在参政会外成立各党派委员会，讨论国共关系和民主问题，在此会上也提出“十二条”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