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破国民党反共进攻的谈判条件[1]

(1940年12月1日)

周、叶:

我们应从各方面采取攻势,击破国民党的反共进攻:(一)皖南部队北开,但须延缓开动时间,解决补充条件,保证道路安全。(二)苏、鲁、皖三省部队事实困难绝对不能移动,立即停止霍守义、莫德宏[2]之进攻,否则引起冲突,我们不能负责。(三)华北部队无饷无弹,如再不发给,迫至无路可走,惟有渡河南下。(四)停止进攻边区之军事部署,停止构筑封锁线,我们则保证不向彼方攻击,所谓我向宜川、宜君攻击,全是谣言。(五)彼方释放罗世文[3],我方释放孙启仁[4]。(六)停止陇海、咸渝两路捕人、扣车、扣货,已捕之人、已扣之物一律释放归还。(七)如张国焘、叶青[5]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给周恩来、叶剑英的电报。

[2]霍守义,当时任国民党第五十七军第一一二师师长。莫德宏,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四十八军第一三八师师长。

[3]罗世文,四川威远人,抗日战争时期,罗世文被党中央派回四川工作,先后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川康特委书记,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40年3月18日,罗世文被国民党特务逮捕。

[4]孙启仁,国民党韩德勤军团三十三师师长,1940年10月4日至6日,黄桥战役中被我军俘获。

[5]叶青(1896—1990),四川南充人。1928年8月,他在长沙被捕,叛变革命,从此由一名共产党员蜕变为反革命的“理论家”。

加入参政会，我方决不加入。(八)桂林办事处决不自动取消，如彼方要封，则让其封闭。(九)取消何应钦停发八路军饷之命令，要求立即发给十一月经费及十月余欠；(十)停止石友三隔老黄河之行为，并停止其配合敌伪进攻八路军。(十一)保证各办事处之安全，如有逮捕、暗杀、失踪等事，彼方应负其责。(十二)拒绝与何应钦、白崇禧谈判，要求与蒋直接解决问题或与指定之他人谈判，否则宁可不谈。以上十二项，除参政员一项外，均用朱、彭、叶、项意见提出，由你们代表转达之。也不必同时一次提出，遇谈判某一项或某几项问题时相机提出之，但对各项态度均坚决不变。

中央书记处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