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方局等电[1]

（1940年10月18日）

根据九月十五日彭真电所述冀南的土地政策，我们认为是过左的，是违反抗日统一战线原则的，业已造成了严重结果。晋东南及山东两地土地政策是否有过左错误，望北方局、山东分局及一一五师加以检查报告我们。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致北方局、冀南区党委、晋冀鲁豫分局、第一二九师并告山东分局、第一一五师、中原局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