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罗，雪枫，胡服[1]，并告朱彭（转左黄），徐朱，刘邓，项英[2]：某方[3]政策是推动各中间派向我们斗争，使其两败俱伤，并使我们得罪各中间派，陷我们于孤立。
因此，我们对于陈、罗附近之于学忠[4]，雪枫附近之何柱国、孙桐萱[5]，先念[6]附近之川军、桂军、西北军，胡服附近之桂军，必须采取如下方针：（一）直接派人或间接托人或公开寄信发传单，表示我们完全不愿意同他们磨擦，请他们顾全大局，保存友谊，以免两败俱伤，渔人得利，这种表示要继续不断。
（二）当他们迫于某方命令向我进攻时，我应在不妨害自己根本利益条件下，先让一步，表示仁至义尽，并求得中途妥协，言归于好。
（三）当他们不顾一切向我进攻妨碍我之根本利益时，我应对其一部分给以坚决打击作为警告，打后仍求得互相妥协。
（四）只有中间派转变成了坚决的不可变化的顽固派，如同鹿钟麟、石友三[7]之类，才采取完全决裂政策，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这种政策的性质亦是对于其他中间派作警告，使其他中间派有所畏而不敢磨擦。
以上方针的具体执行由你们依情况决定之，中央军对我进攻时亦须同样采取此方针。
因为中央军各级官长中只有一部分军官及政训系统是顽固派，其他多是中间派，也有一部分进步派，决不能把中央军看成都是顽固派。

中央书记处及军委四月十二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陈罗，指陈光、罗荣桓，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代师长和政治委员。
雪枫，指彭雪枫，当时任新四军第六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胡服，即刘少奇。
[2]朱，指朱德。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八路军副总司令。
左，指左权（一九○五——一九四二），湖南醴陵人，当时任八路军副参谋长兼前总参谋长。
黄，指黄克诚，当时任八路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
徐朱，指徐向前、朱瑞，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师长和政治委员。
项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书记、新四军副军长。
[3]指国民党当局。
[4]于学忠，当时任国民党军鲁苏战区总司令。
[5]何柱国，当时任国民党军骑兵第二军军长。
孙桐萱（一八九五——一九七八），河北交河（今属泊头市）人，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兼第十二军军长。
[6]先念，即李先念，当时任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
[7]鹿钟麟，当时任国民党军冀察战区总司令。
石友三，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司令兼第六十九军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