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对顽固派向我进攻的斗争中，在该顽固分子没有转变为公开伪军与公开当汉奸时，具体指出某人投降日寇或指某人是汉奸并且向外宣传及陈报国民党是不适当的。
这样做不但社会上不了解，失去中间派同情，及引起国民党的愤激，而且妨碍我们在反磨擦告一段落时又同顽固派讲团结的统一战线工作。
因此以后除公开转变为伪军及公开降敌者外，不得公开具体指某人为汉奸。
特别对中央军要谨慎，有向我磨擦者，只应搜集其磨擦材料陈报，切忌轻易戴大帽子。
并应使干部明白，所谓国共合作，主要就是同中央军合作，我全体干部在加强对一切军队的团结说服工作中，要特别着重对中央军的团结说服工作。
现当整个西北、华北的反磨擦军事斗争告一段落之时，各方亟应加紧这种统一战线工作，各军事政治工作领导同志应负指导计划之责。
中央书记处及军委三月二十五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起草的这份电报，是发给八路军总部，第一二○师，第一二九师，第一一五师，聂荣臻、彭真，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吕正操、程子华，王震，林枫，程子华、宋任穷，左权、黄克诚，彭雪枫，刘少奇，项英等电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