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陈毅电[1]

（1939年11月1日）

凡不积极反共之国党、国府、省府人员及地方绅士，均应采取协作政策，望通知部队及地方党实行。

[1] 这是毛泽东和朱德、王稼祥关于同意陈毅来电提出的对盐务局、电报局及学校等的方针复陈毅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