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达同志：《墨子哲学思想》看了，这是你的一大功劳，在中国找出赫拉克利特来了。
有几点个别的意见，写在另纸，用供参考，不过是望文生义的感想，没有研究的根据的。
敬礼！毛泽东二月一日夜（一）题目似改为“古代辩证唯物论大家——墨子的哲学思想”或“墨子的唯物哲学”较好。

（二）事物的实不止属性，还有其最根本的质，质与属性不可分，但有区别的，一物的某些属性可以除去，而其物不变，由于所以为其物的质尚存。
“志气”，志似指事物之质，不变的东西（在一物范围内），气似指量及属性，变动的东西。

（三）“君子不能从行为中分出什么是仁什么是不仁”，这句话的意思应是：君子做起事来却只知做不仁的事，不知做仁的事，似更明白些。

（四）说因果性的一段，似乎可以说同时即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关系。
“物之所以然”是必然性，这必然性的表现形态则是偶然性。
必然性的一切表现形态都是偶然性，都用偶然性表现。
因此，“没有这部分的原因就一定不会有十月十日的武昌起义”是对的，但辛亥革命的必然性（大故）必定因另一偶然性（小故）而爆发，并经过无数偶然性（小故）而完成，也许成为十月十一日的汉阳起义，或某月某日的某地起义。
“不是在那最恰当的时机爆发起来就不一定成为燎原之火”是对的，但也必定会在另一最恰当的时机爆发起来而成为燎原之火。

（五）中庸问题“两而无偏”、“正而墨家的“欲正权利，恶正权害”、不可摇”，与儒家的“执两用中”、“择乎中庸服膺勿失”、“中立不倚”、“至死不变”是一个意思，都是肯定质的安定性，为此质的安定性而作两条战线斗争，反对过与不及。
这里有几点意见（：１）是在作两条战线斗争，用两条战线斗争的方法来规定相对的质（。
２）儒、墨两家话说得不同，意思是一样，墨家没有特别发展的地方（。
３）“正”是质的观念，与儒家之“中”（不偏之谓中）同。
“权”不是质的观念，是规定此质区别异质的方法，与儒家“执两用中”之“执”同。
“欲”之“正”是“利”，使与害区别。
“恶”之“正”是“害”，使与利区别而不相混。
“权者两而无偏”，应解作规定事物一定的质不使向左右偏（不使向异质偏），但这句话并不及“过犹不及”之明白恰当，不必说它“是过犹不及之发展”（。
４）至于说“两而无偏，恰是墨子看到一个质之含有不同的两方面，不向任何一方面偏向，这才是正，才真正合乎那个质”，则甚不妥，这把墨家说成折衷论了。
一个质有两方面，但在一个过程中的质有一方面是主要的，是相对安定的，必须要有所偏，必须偏于这方面，所谓一定的质，或一个质，就是指的这方面，这就是质，否则否定了质。

所以墨说“无偏”是不要向左与右的异质偏，不是不要向一个质的两方面之一方面偏（其实这不是偏，恰是正），如果墨家是唯物辩证论的话，便应作如此解。

（六）“半，端”问题墨子这段，特别是胡适的解释，不能证明质的转变问题，这似是说有限与无限问题。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注释《墨子哲学思想》一文，是陈伯达写的，一九三九年、一九四○年陆续发表在《解放》第八十二、第一○二和第一○四期。
陈伯达，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
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五四○——前四七○），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爱非斯学派的创始人。
他的哲学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列宁曾称他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
见《墨子·经上》。
原文为：“欲正权利，且恶正权害。
”参见《墨子·经说上》。
原文为：“仗者，两而勿偏。

”孙诒让《墨子间诂》中说，“仗”当作“权”。
参见《墨子·经下》。
原文为：“正而不可担。
”孙诒让《墨子间诂》中说，“担”当作“摇”。
参见《中庸》。
原文为：“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参见《中庸》。
原文为：“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参见《中庸》。
原文为：“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