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待土匪的政策问题的指示[1]

（1938年12月9日）

对土匪政策应当是：1. 我们武装与剿匪安民的责任，首先要恢复政权，委任或必换县长、区长，恢复抗日秩序。2. 在我们力量足够的地方择最坏的土匪消灭之。3. 收编较为弱而力量不大的土匪部队，收编后，或争取之，或收枪解散之。4. 对不能消灭、不能收编的土匪部队，则与之联络，准备实行前两项办法。

[1] 这是毛泽东和王稼祥关于土匪政策问题致豫东游击支队彭雪枫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