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八路军总部及各师等电”
(1938年6月12日)
国民党监委会恢复毛、周等党籍的举动,表示国民党在徐州失
守武汉紧急的时候,进一步联合我党坚持抗日,将来趋势有恢复十
三年办法之可能。但监委会此举尚须执委会通过,并须先征求我
们的意见。

[1] 1938年6月3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通过恢复
陈独秀等26人的国民党党籍,其中包括周恩来、林伯渠、吴玉章、毛泽东、
董必武、邓颖超、叶剑英7人。这是毛泽东和谭政致八路军总部及各师,晋
察冀边区,新四军军部电的主要内容。在该电报中对恢复国民党党籍一事作
了说明。

[2] 指1924年建立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具有共同的政治纲领和确定的组织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