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一五师分三步向河北山东等地进军的意见[1]

朱、彭、林、左[2],并告周、叶[3]:

当敌集力攻陇海路时,河北全境及山东境内乃至江苏北部必甚空虚,同时晋察绥[4]三省之敌一时尚无力南进。在此估计下,请你们考虑下述问题并电复。

甲、用一一五师全部向东出动,徐旅[5]由阜平出至天津、沧州、北平、石家庄间,师部率陈旅[6]由现地经邯郸、磁县地域出至沧州、齐河(济南北岸)、石家庄、彰德[7]间活动一时期为第一步。如证明大兵团在平原地域作暂时活动是有利的,而且渡黄河向南与渡运河向西均不成问题,则实行第二、第三等步。否则至不能立足时及他方紧急时,向安徽、河南出动,或向西撤回。

乙、假定第一步有利,又能过河,又能得国民党同意,则实行第二步。两旅并列,分数路突然渡河,转入山东境内,在津浦路东山东全境作战,并以鲁南山地为指挥根据地,并发展至徐海[8]南北。在此步骤內依情况尽可能持久,然后实行第三步。

丙、第三步转入安徽,以鄂豫皖边为指挥根据地,为保卫武汉而作战。

丁、如第一步实行后,河南、武汉危急,则或不去山东,将第三步改为第二步,或以徐旅出山东,而以陈旅出安徽,此时当另以一二九师主力出豫西策应作战。这时当依情况再定。

戊、但一一五师最后准备转入豫西与鄂西。

己、这一战略行动在国内国际之政治作用很明显不必说,从抗日军事战略说来,也是必要与有利的。问题是比较带冒险性,实际可能程度如何,主要是大小河流障碍能否克服问题。

庚、如经你们考虑认为可行时,则请周叶向国民党接洽出河北的各种必须事件,但切不可提出出黄河以南的问题,第二步以下完全不要提。

毛滕

十五日

[1] 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给朱德、彭德怀等的电报。

[2] 林,指林彪,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师长。左,指左权,当时任八路军副参谋长兼前方指挥部参谋长。

[3] 周、叶,指周恩来和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叶剑英。

[4] 察,指察哈尔,旧省名,原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1949年改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及山西省北部地区,1952年撤销。绥,指绥远,旧省名,辖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1954年撤销。

[5] 徐旅,指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四旅,旅长徐海东。

[6] 陈旅,指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三旅,旅长陈光。

[7] 彰德,旧府名,即今河南省安阳市。

[8] 徐海,指江苏徐州和海州(今连云港市辖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