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一五师分三步
向河北山东等地进军的意见[1]
（1938年2月15日）

朱、彭、林、左[2]，并告周、叶[3]：
当敌集力攻陇海路时，河北全境及山东境内乃至江苏北部必甚
空虚，同时晋察绥[4]三省之敌一时尚无力南进。在此估计下，请你

们考虑下述问题并电复。
甲、用一一五师全部向东出动，徐旅[5]由阜平出至天津、沧
州、北平、石家庄间，师部率陈旅[6]由现地经邯郸、磁县地域出至

沧州、齐河（济南北岸）、石家庄、彰德间活动一时期为第一步。
如证明大兵团在平原地域作暂时活动是有利的，而且渡黄河向南与
渡运河向西均不成问题，则实行第二、第三等步。否则至不能立足

时及他方紧急时，向安徽、河南出动，或向西撤回。

乙、假定第一步有利，又能过河，又能得国民党同意，则实行
第二步。两旅并列，分数路突然渡河，转入山东境内，在津浦路东
山东全境作战，并以鲁南山地为指挥根据地，并发展至徐海南

北。在此步骤内依情况尽可能持久，然后实行第三步。

丙、第三步转入安徽，以鄂豫皖边为指挥根据地，为保卫武汉
而作战。

丁、如第一步实行后，河南、武汉危急，则或不去山东，将第
三步改为第二步，或以徐旅出山东，而以陈旅出安徽，此时当另以
一二九师主力出豫西策应作战。这时当依情况再定。
戊、但一一五师最后准备转入豫西与鄂西。
己、这一战略行动在国内国际之政治作用很明显不必说，从抗

日军事战略说来，也是必要与有利的。问题是比较带冒险性，实际
可能程度如何，主要是大小河流障碍能否克服问题。
庚、如经你们考虑认为可行时，则请周叶向国民党接洽出河北
的各种必须事件，但切不可提出出黄河以南的问题，第二步以下完
全不要提。

毛滕
十五日
[1]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给朱德、彭德怀等的电报。
[2]林，指林彪，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师长。左，指左权，当时任
八路军副参谋长兼前方指挥部参谋长。

[3]周、叶，指周恩来和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叶剑英。
[4]察，指察哈尔，旧省名，原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1949年改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及山西省北部地区，1952年撤
销。绥，指绥远，旧省名，辖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1954年撤销。
[5]徐旅，指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四旅，旅长徐海东。

[6]陈旅，指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三旅，旅长陈光。
[7]彰德，旧府名，即今河南省安阳市。
[1]徐海，指江苏徐州和海州（今连云港市辖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