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艾思奇《哲学与生活》[1]一书的摘录

（1937年9月）

艾思奇《哲学与生活》摘要

我们所用的一切名词（或概念，范畴），例如“绝对”“相对”等等，都是现实事物的反映。世界上有现实的马，才有马的名词。相对，绝对两名词，也不是和现实事物离开的。

日常生活中常常有绝对主义在作怪。

例如信命运，以为事情是不变的。又如认某处生活环境不适应己，要求他移，也以为环境是不能变的。又如认周围的人是不觉悟的，不知道人也会变化。

黑暗不是绝对的，光明也不是绝对的。

超过现实去追求理想的实现，与逃避现实，同是观念论。一切观念论中，大部分都是绝对主义。

[1] 艾思奇著，上海读书生活出版社1937年4月初版。该书以答读者问的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就若干哲学问题、民族问题和生活问题作了解说。毛泽东读这本书时对该书第一部分“哲学问题”中的“相对和绝对”“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关于内因论和外因论”3篇中的一些观点作了扼要的辑录，并略有发挥。其中标有“（毛泽东意见）”的一段，对原书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艾思奇整理生活摘要

我们所用的一切名词（或概念、范畴），例如绝对相对等，都是现实事物的反映。世界上有现实的事物，才有我们的名词。相对、绝对两名词，也是和现实事物密切相关的。

日常生活中常有绝对存在而唯物论者则认为它并不存在，以为本否定不要的。唯心论者则主张现实不通格己，要求他移，也以为环境是不发展的。唯识论者则以为人是不觉悟的，不知道人也会变化。显然不是绝对的，光明也不是绝对的。

毛泽东读《哲学与生活》一书摘录的手稿（部分）。

左倾幼稚病,是一种绝对主义,因为他们把理想看绝对了,不知理想要按照当前实况才能实现。

黑暗的变动和光明的取得,是和努力与否成比例的,努力则然,不努力则否,这些东西的相对性,是对于努力或不努力而言的,是对于时间性而言的。

相对主义认为没有一定的真理,一人一理,十人十理,“还不是差不多”。这是怀疑主义,一切皆疑,无可把握。

怀疑是对的,怀疑一切是不对的。

老年人相对主义多,少年人绝对主义多。

相对主义夸张了事物的相对性。事物变动的绝〔对〕性是应该承认的,夸张到无可把握,就成了相对主义。

承认事物的变动性,相对性,同时又承认变动中相对中的一定的东西,事物发展的一定的规律,在相对中承认绝对的东西。绝对包含于相对之中。相对主义不承认这种规律性。

相对的东西,包含着一定的绝对的东西,绝对的东西,是作为相对的东西的每一个必然阶级〈段〉而表现出来,这就是两者的关系。

扬弃是: 一方面把消极的东西抛弃了否定了, 一方面又把积极的东西加以批评改作而保留下来, 不是简单的抛弃。叶青说: “从前以形式逻辑支配一切研究领域, 现在则把他局限在相对的静态中。”这样, 我们否定形式逻辑, 只能在他的应用范围上, 而不能在他的质了, 这不是简单的保留是什么? 不是本质上承认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有同等意义是什么? (张友仁[1])

[1] 张友仁,系当时给艾思奇写信的一位读者。他在信中驳斥了叶青等人对艾思奇《哲学讲话》(即《大众哲学》) 一书的某些攻击。(此信刊于《哲学与生活》一书中)

运动的东西，在空间的任何一点上，都是同时停留，又不停留的，这是运动的矛盾统一。叶青说：“运动是静止的积累，静止是运动的停留，两者相生相成，互为规定。”静止只是运动的特殊形态，决不是运动的停留，运运〈动〉也决不是静止的积累，如果只是静止的积累，根本把运动解消在静止里了。(张友仁)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是最根本的问题。

辩证逻辑：A是A，同是〈时〉又不是A，一件东西和他本身同一，同时又不同一。形式逻辑只看见同一这一面。辩证法则不仅看见这一面，又看见另一面（不同一），因此他能包摄，吸收，扬弃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看不到的，辩证法能看到，形式逻辑看到了的，辩证法不但看到，而且加了改造与深化。

不能说：“一方面承认A是A，另一方面又承认A不是A”，就算是辩证法。这两个命题的关系不是所谓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而是同时，是互相渗透，互相联结。是整个的统一，不是机械的结合，也不能机械的折〈拆〉散。如拆散去看，就成了折衷主义。叶青的辩证法就是这种折衷主义的曲解。

叶青也承认归纳法演绎〈绎〉法是建立在形式论理学上，是要被辩证法扬弃的。然而他又说：“我们也可以在应用中，范畴地看待归纳法演绎〈绎〉法，而为辩证法研究过程中适当的场合。”这样承认整个研究是辩证法的，但在研究过程中有时要应用归纳法，演绎〈绎〉法，将这些方法结合起来就成为整个辩证法研究过程。

归纳法是从许多复杂的特殊事物中找出他们一般的单纯的共通点，采的路径是分析。演绎〈绎〉法是用一般原理说明特殊事物，采的路径是综合。前者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后者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照叶青的办法，整个的辩证法，不过将归

读艾思奇《哲学与生活》一书的摘录

纳法演译〈绎〉法机械的折衷的结合起来而已。

照叶青说法, 似乎辩证法的研究, 也是从特殊到一般, 从一般到特殊, 他就是归纳法演译〈绎〉法, 其实是错的。

在辩证法, 从特殊到一般的进程中, 虽用到普通归纳法里的观察, 比较, 分析等方法, 但只作为一个要素应用他。因为归纳法在这里只走着分析的路径, 只从复杂事物中抽出简单的一面的规定。辩证法却不然, 不只是分析, 同时也在综合, 即不只抽出简单的一面的规定, 并要找出全面的矛盾统一的规定。

在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中, 是不是只用演译〈绎〉法, 取综合路径, 把一般法则应用到综合到个别事物上去就行了呢? 不行的。如果要贯彻辩证法, 就不单只应用法则, 采取综合, 在应用与综合同时, 还要就那个别事物所具有的具体条件加以分析, 发现其新的特殊的矛盾动向。

不论从一般到个别, 从个别到一般, 我们的方法根本都是辩证法的。归纳法演译〈绎〉法只各自作为研究过程中的要素而被应用, 不能离开另一要素而独立存在。他们并不简单地被抛弃, 也不简单地被保留, 而是被吸收, 消化, 改作。辩证法是整个的辩证法, 不是归纳法演译〈绎〉法拼凑成功的。

事物在量变过程中, 他们性质不变, 这时在性质说是相对静止的, 然在量说开始〈终〉在运动。因为相对的静止仍是绝对的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 所以在相对的静止, 仍然要用辩证法去研究, 才能看得深刻。形式逻辑只能看见静止一方面, 并且会夸大这方面,忘记根本的运动。既然有了辩证法能抓着事物的全面, 连形式逻辑的一面也包括在内, 为什么对相对的静止还要用形式逻辑去研究呢?

叶青说: “认识中国经济的性质, 显然是静态的研究, 因而问题

的提出无疑是站在形式论理学上的。”

这是错的，这是折衷主义。照他的意思，只有中国社会发展的研究才是动态的研究，是辩证法问题；形态，性质，关系等只是静态的研究，应该属于形式逻辑，这不是明显的折衷主义么？

性质关系等问题，是发展问题的起点，虽不能把他看作发展的本身，如果是忠于辩证法的，至少应从里面看出发展的动力，看出具体的矛盾，这是形式逻辑做得到的吗？形式逻辑只看见一面，只能成为公式主义。例如封建社会需要资本主义革命，这是公式。因为中国经济是封建经济，就说中国需要资本主义革命，建立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演译〈绎〉，在形式逻辑是很通的，也只能如此说，然而中国的具体条件被抹杀了。中国的具体条件不允许限于历史上的资本主义革命，也不许可建立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问题与此同样，形式逻辑不能解决问题，只有请出辩证法一途，从普列哈诺夫到叶青的公式主义，不能解决任何的问题。

二千年前希腊的诡辩论者，把运动看做空间中的无数停留点，于是结论说，只有无数停留点，没有运动。叶青说，静止是运动的停留，运动是静止的积累，这是诡辩论的还魂。

列宁说：“就是一个简单的判断，也是矛盾的统一，例如‘伊凡是人’这命题，就有着‘特殊等于一般’的意味。”[1]形式逻辑也常

[1]列宁的这段话，是毛泽东从艾思奇《哲学与生活》一书中抄录的，原书说出自列宁的《哲学笔记》。查《哲学笔记》，只有一段话与这段话意思相近，即：“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参见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9页）。

说“青年是店员”这一类命题，而不说“青年是青年”，因为形式逻辑本身也不能严守同一律，否则他就建立不起来了。形式逻辑运用这一类命题时当然没有想到里面含有矛盾，因此不能说这是矛盾统一律的应用。但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类的命题本质上包含着矛盾的统一。

艾思奇说：“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原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倘若某两件差别东西同时同地在一起且发生互相排斥的作用时，就成为矛盾了。例如店员与作家本无矛盾的，如果某店员有了写作兴趣而想成为作家时，二者就在统一体里互相排斥，也就成为矛盾了。如只认善恶，男女等等才是矛盾，其他不能转化为矛盾，这是形式主义的划分法，与张东荪划分‘相反，矛盾，对待’之为形式主义，是没有分别的。”

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的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大师傅煮饭，把柴米油盐酱醋茶在一定的条件下统一起来。店员与作家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统一起来。半工半读，可以把工读统一起来。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

排中律的公式“A是B或非B”，其实包含着这样的矛盾，即“A不是A而是B”，或者说“B可以是B，也可以是非B”，黑格尔早

[1]张东荪(1886-1973)，浙江杭州人，曾任《时事新报》和《改造》杂志主编。

已这样批判过了。

外因不可忽视，却不能决定事物的必然性，决定必然性的是内因。叶青说“须承认内因与外因的交互作用”，这是机械的交互作用，双方没有高下的，这就形成了叶青的折衷主义。辩证法的交互作用则不然，双方有第一义第二义的分别。

承认叶青的问题：“机械需要外部的动力，水遇外部的热化为汽，生物进化由于环境，是不是事实？”并不简单地否定他。然而同时须承认事物变化的本身能动性，这是事物变化的决定的东西。机械有可动性，水有化汽的性质，生物有进化的性质，因此动力，热，环境等外因才能起作用。决定事物变化的必然性的，不是外因而是内因。

一般的东西，总是要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世上没有单纯的一般存在物。所谓“一般之中有特殊”，是指取特殊的形态表现出来的一般的东西，不是说有什么独立于一般之外的特殊东西（如像叶青所说内因论是一般原则，但中国的特殊性却不适用他，中国的发展是不合规律性的）。一般和特殊是矛盾的统一，没有单纯的一般，也没有独立在一般之外的单纯的特殊。

辩证唯物论的特点，在于抓住事实的核心，事实的本质，事实的内部发展规律性，不在于尊重事实的表面。机械唯物论者，经验论者，实用主义者也都尊重事实，都只尊重表面的事实。尊重表面事实，是认识的初步阶段，是科学的初期阶段，十七八世纪的唯物论，和机械的科学思想就是这样的。不否认表面事实也可给人以某些认识，十七八世纪的机械力学曾提供了许多真理，实用主义也比粉饰太平的空论家能多看到一点东西，能相当暴露敌人侵略的罪恶和绝对不抵抗的错误。然而单看见敌人的侵略，而不看见侵略的本

质，单看见不抵抗的错误，而看不见民众抵抗的前途，这种对眼前事实的尊重，与唯物辩证法是完全不同的。机械运动由于外力的事实，只是表面的事实，机械本身有运动可能性，才是事实的本质。机械论时代的科学，只注意外力的研究，是因当时科学还在初期阶段，还不能渗透到运动的本质中去。进到高级阶段的相对论，使人对机械运动也知用内因去说明了。天体运动，牛顿时代只知用引力（外力）去说明，相对论却用运动本身的性质去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