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友军区域内应坚持统一战线原则

（1937年12月24日）

五县警备区、两延司令部[1]及警备一、二、三、四、五、七团及关中[2]独立营各级军政首长、各政治机关：

一、扩大和巩固统一战线，始终是我们的中心与方针。由于敌人的挑拨，汉奸的破坏，某些分子惧怕群众运动，以及党和八路军影响的扩大，各地对于统一战线存在的弱点，某些同志狭隘的观点与方式的机械，在邻近边区的统一战线区域内，引起了与友党友军及地方政府的某些磨擦。这种情形的继续，是可以影响抗日团结的。

二、为达到扩大统一战线的目的，在共同负责、共同领导、互相帮助、互相发展的口号下，与各统一战线的地方工作当局协商，群众工作的进行，必须注意尽量取得他们的同意与合作，从抗战利益出发，说服他们采纳我们的意见与建议。万一不能同意时，不应勉强，而应暂时让步。

三、为避免不必要的磨擦，为减少可能发生的磨擦，特有如下

[1] 五县警备区，指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所属绥德、米脂、清涧、佳县、吴堡五县警备区。两延司令部，指陕西延川、延长两县八路军河防司令部。

[2] 关中，指陕西秦岭以北、黄龙山桥山以南渭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当时八路军留守兵团在关中地区北部一带驻有部队，关中区是军委总参谋部在陕甘宁边区划定的六个军事指挥区之一。

的指示:

甲、对于友党友军及地方当局某些弱点, 应采取善意的批评与建议, 避免讥笑与讽刺。

乙、除宣传党的主张和八路军胜利之外, 对于政府抗战的决心及其他好的设施与表现, 友军抗战的英勇与无畏的精神, 应加以表扬与赞勉。

丙、因征兵或抽捐税的事, 引起群众与政府磨擦时, 我们应居中调解, 避免对立。

丁、帮助政府进行征兵动员, 予以必要之保证, 同时应要求政府帮助我们完成募补计划。

戊、在统一战线内, 立即停止募捐筹粮的行动, 已经借用的仓库存粮, 须即归还。没收汉奸财产及处理、捉汉奸必须取得政府的同意, 最好是交给他们处理。

毛泽东 萧劲光 谭政[1]

二十四日

[1] 萧劲光, 当时任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员。谭政, 当时任八路军政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