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1]

（1937年10月16日）

林彪同志，并告朱、任，贺、关，聂，雪枫[2]：

甲、据彭雪枫称，日寇某军自天镇向广灵，关东军[3]自蔚县急进，晋阎[4]拟集中十四个团与敌决战，希望我百十五师参加作战等语。

乙、我军应坚持既定方针，用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此方针在京与蒋何[5]决定，周彭[6]又在晋与阎当面决定，基本不应动摇此方针。

丙、请你将当前情况及如何配合友军作战之意见即电告。尔后即时电告。

丁、一一五师现到何处？

毛

十六日

[1] 这是毛泽东给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师长林彪的电报。

[2] 朱、任，指朱德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任弼时。贺、关，指贺龙、关向应，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二〇师师长和政治委员。聂，指聂荣臻，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政治委员。雪枫，即彭雪枫，当时任八路军总部参谋处处长兼驻晋办事处主任。

[3] 关东军，指当时占据中国东北的日本侵略军。

[4] 阎，指阎锡山，当时任国民党第二战区司令长官。

[5] 蒋，指蒋介石。何，指何应钦，当时任国民党第四战区司令长官。

[6] 周彭，指周恩来、彭德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