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米丁[1]等著沈志远[2]译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

一书的批注

（1937年7月以前）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

第三章 辩证法唯物论

第五节 社会的实践为认识底标度

现在要问，为什么只有实践能证明我人认识底现实性，为什么实践以外就没有认识底真理性底标度（Criterion或作标准——沈）呢？这是因为人底意识只是社会生活底一方面，它在实践以外就没有任何意义。人们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
底生产一经停止，人底意识活动也就立刻停止。各方面的社会生活底基础是物质的生产，照马克思底说法，是人底感官实践的有目标的活动。

所以，只有当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首先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维中所预想的结果的时候，人们底认识才会发生力量。假如人底认识不照外界过程底实况来反映这些过程的话，那末人们在实践的活动中也就不能达到意识中所预想的这一活动底各种结果。而且没有实践的活动，甚至连人类社会底生存都不可能；假若人们关于周围世界的概念是虚妄的时候，这种实践活动就能改变这一虚妄的概念。因此，在社会人底实践中，在他底有目标的活动中，包含着我人关于外界的概念底真理性标度。在社会的物质生产底发展过程中，发生和发展着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诸种概念。社会在实践上去影响自然，改变它底形式，同时它也就改变了自身和自己关于外界的概念。由于人们有目标的活动底结果，创造出了物质的事物，这些事物也是物质的现实界之不可分离的部分。

照邬梁诺夫[1]底说法，“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有一般性底价值而且还有直接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概念的发生和发展

实践高于认识。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與歷史唯物論》批注的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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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种实践活动的形式

现实性底意义。”[1]（见邬氏文集卷九，页二六一。）人类关于外界和外界中所发生的过程之理论的认识，揭露了历史发展底规律性和倾向；但是只有社会的实践予理论以彻底的证实，从实物之历史的具体性上去把握实物。……我们不要忘记，人类底有目标的物质生产的活动，是最基本的、决定其他一切的一种实践活动。但社会的实践却不以这一种活动形式为限，它是多方面的。社会的人参加着阶级的战斗，过着政治的生活，从事科学上的创造——简言之，参加着社会底实际生活底一切领域。因此，我人认识底真理性底标度是全部社会实践底总和。[第179～180页]

然而人底认识也是社会生活底诸方面之一、诸原素之一，只要它是正确的话，他对于人底实践的活动具有极重大的意义。正确的认识指示着人们实践活动底道路。假若理论是真实的理论，它就予实践家以决定行动方针的力量，指示他们以明确的前途，使他们对于自己事业具有必胜底自信力。可是为要使理论认识正确，它必须依靠实践，必须跟实践不可分离地联系着。

社会的人底实践本身也不是不变动的，它底每一发展步骤，都要求更新的思考，研究。因此，譬如在苏联目前的条件之下，假使一种科学

正确的理论积极的〈地〉指导着实践。

实践是发展的，理论也应是发展的。
人的社会性

的理论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底实践底要求时，这种理论就没有积极的作用而必然变成劳工阶级底敌人底理论武器。

认识物质的现实的，不是与社会相隔绝的个人，而是跟社会相联系并且依靠社会的社会人。人底本质是具有社会性的。每一个别的人底生活，完全为社会生活所决定，为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社会集团间的争斗所决定；每一个人底生活总跟某一社会阶级底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个别的人是社会的实体，所以他底生活底任何表现，从实践活动起到理论活动止，归根结蒂都是社会生活之特殊的表现。

不仅感觉底能力而且思考底能力，二者都是高级有组织的物质底特性。只是社会人底脑子具有这种特性。人只在社会中发展他底感官底活动和思维底活动。因此，人底感觉和思想不是永远不变的东西。为社会生活之产物的感觉和思想，必须随着社会本身底发展而发生变化，但社会又是自然底一部分，它改变着自然，同时也就改变着它自身。人类实践的活动，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底生产，是人类多方面的生活（认识亦在内）底基础。人类社会所得到的关于周围世界的一切知识；它得到这一切知识是由于过去一切物质生产发展底历史，由于在阶级社会内推动这一发展的阶级间的战斗。

感觉和思想是社会生活的产物。社会生活变化，感觉和思想也变化。

物质的生产是人类多方面生活的基础。

一切知识是生产斗争与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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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的结果。

马克斯〈思〉

以前一切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社会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

实践之观点是认识论第一的观点。

认识的真任务在思维。

费尔巴赫在认识问题上也发挥了形而上的观点。照他底见解，人底本质是在于他底躯体、他底机体、他底感觉和思想的能力，费尔巴赫不了解，具有感官和思维的人是社会历史发展底产物。他丢开了人和社会底关系去观察人，所以他始终没有理解到实在的、行动的人，而永远抽象地去了解人。因为费尔巴赫抛弃了人底社会性，他就不能了解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照费氏底意见，认识是不变的，永远如此的自然之同样不变的反映。

然而照唯物辩证法底见解，我们应当从认识对于社会物质生产底发展和推动这一发展的社会斗争的依赖关系上去观察认识。简言之，应当从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上去观察认识。唯其如此，所以生活，实践底观点应当看作认识论底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人对于物质现实的认识，开始于感官的知识，这种知觉是外界事物加于吾人感觉机官的作用所引起的。然而感觉上的认识，只给我人以最接近的感觉环境和外表的有限联系之偶然的、经验的知识。它还不能使我们从客观世界底各方面关系上，从它底内部联系上和完整性上去认识它。可是认识底真实任务却在于理解现实底规律。这一理解，是根据我们和现实的相互作用过

感觉与思维的统一

程中所得到的那些感觉底一般化（Generalization）而达到的。直觉的材料在我人意识中经过改造和一般化的结果，就产生出概念来。这已经是逻辑认识底因素了。自然，认识底感觉方面和逻辑方面不是互相分裂的，它们常常一块儿表现出来。而且，思维发生于概念，在思维跟概念的关系以外，思维就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我们知识底内容是客观的世界。我们底感觉使我们直接跟这一客观世界联系起来。所以只是在感觉概念底基础上，逻辑的认识（即思维）才有可能。

然而我们却也不能把认识底感觉原素和理解原素等同起来。感觉的认识不会超过个别的事物和这些事物间的外表联系之反映的，可是经过思维而产生的认识却把握着事物之内部的联系，在它们客观的一致性上反映着它们。

“概念不能抓住整个的运动，譬如说，它不能抓住每秒钟速度三十万公里里的运动；而思维却能抓住，且应当抓住。”（《邬氏文集》卷九，页二八九。）在邬氏对黑格尔底逻辑学所写的札记本中，他指明了认识中思维对感觉的依赖关系，他很深切地注意到直觉和思维底区别。

他说：“思维由具体提升到抽象，它不离开真理——假使它是正确的话——而是趋向真理。物质底抽象观，自然底法则，价值底抽象观等等——一言以蔽之，一切科学的抽象观念，都更深

感觉与思维不能等同。

感觉与思维的区别与统一

二者不等同，思维又倚赖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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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更确实、更完满地反映着自然。从活的直觉到抽象的思维，再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便”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底辩证法的途径。”[1]（前书）这样看来，感觉和理解二种原素，是我人思维中反映客观实在的统一的认识过程底二种不同原素。这就是认识过程底经验原素和理性原素间的相互关系之辩证法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重视实践对于理论认识之决定的意义，可是它跟实用主义（Pragmatism）——特别盛行于美国的现代布尔乔亚哲学底唯心论思潮——完全相反。詹姆士所首创的实用主义，以主观唯心论的真理观为根据。照实用主义底见解来说，真理并不是反映客观现实之真实状况的东西，而是对于我们底实际活动有益的、适合目的的东西。裨益于实践的，就是真理的。有益性（或有用性 [Usefulness]）是真理性底标度。根据这一点，实用主义就得出来一个真理多数性底相对主义的学说。几种不同的见解可以同样地成为真理，只要它们是适合某一时代、某一民族、某一社会集团、某一个人底利益的。根据这种理论，真理不是客观而是主观的，而且它可以随各种主观利益底殊异而同时存在着
许许多多个真理。这样，真理就不是单一的了。……

马克思主义底立场跟实用主义极端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以客观真理为出发点，它驳斥了相对论，它认为有益的并非即是真理的，而真理的即是有益的。在物质的革命批判的实践中，产生和锻炼出世界之客观的认识来，而这种认识又促进世界之继续的改变。

脱离了革命的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就没有意义。同时，轻视理论、庸俗的实际主义、“无头脑的事务主义”——这些却也是马克思主义所不容的。在实践底过程中生长出来的革命的理论，本身又是实践底引路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见邬著《做什么》）[1]只有在马克思、邬梁诺夫底理论指导之下的革命的实践，才具有自信性、远大性、精确性和深刻性以及运用策略上的敏捷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达到的最大的胜利，就是他们把唯物论的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上去。在马氏以前，即使那些比较最彻底的唯物论者，也不曾把唯物论运用到社会发展过程底认识上去，他们始终只是哲学上的和自然科学上的唯物论者。这并不是历史的偶然现象，而是为旧唯物论底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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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本质所决定的。开拓社会生活底真理，揭露它底深刻的矛盾和推动的力量，这不是剥削阶级底思想家——那怕他们底革命性如何浓厚——所能担负得起的任务。这一任务——把人类社会底历史变为科学、变为唯物论的认识对象的任务，只有劳工阶级哲学底创导者才能把它实现出来。[第181～185页]

唯物的历史观把反宗教的斗争提到极高的地步。跟宗教取任何形式和任何程度的妥协，直接或间接的跟宗教敷衍或对它取容忍的态度，这都是马克思主义所不容的。……[第187页]

上述各点，就是现代唯物哲学之基本的指导的原则。这种唯物哲学跟被动的直觉的世界观截然不同。马克思在他论费尔巴赫的提纲中写道：“哲学家们只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说明世界，但是事情却在于改变世界。”[1]这是马氏对他以前的哲学所发的言论。辩证法唯物论既为革命的劳工集团底哲学，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哲学，所以它是行动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哲学不是幽静的修道院而是一个战斗的阵营，推进社会发展

从被动的直觉的世界观到能动的辩证法的世界观

哲学的研究不是为着满足好奇心，而是为改造世界。

的现实底认识不产生于好奇心的追求而是为着改造现实。要改造现实就需要认识现实底规律性。由真实的理论所指导的
认识世界的规律性，找到正确的理论，为着有效的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认识史没有结束。

实践是最完善的实践，而最完善的理论、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论，是最有实际效果的理论。

马、邬主义同样地不容那种无原则的事务主义，脱离社会争斗之实践的直觉的理论。在马、邬主义中，理论和实践极紧密地融合着发展起来，它们相互地巩固着。然而在这个一致中，首要的作用却属于实践；理论与实践底一致是在革命的实践底基础之上实现出来的。“假若理论不跟革命的实践相联系，它就变成无目的空谈，同样的，假若实践不按照革命理论所指示的道路走去，它就成为盲目的行动了。”[1]（约塞夫著《邬梁诺夫主义问题》页十六至十七。）

只有那密切地跟劳工集团之斗争的实践在一块儿走的理论，才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这种理论，在资本主义诸国中，加强工人集团推翻资本主义、建立劳工专政之意志，用敌人底知识来武装劳工集团并指示出胜利底道路来。

马克思和恩格斯底学说并不是死的教条。它并未结束认识底历史，相反的，它替认识底历史开辟了远大的前途。……[第187～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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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唯物辩证法之诸法则

第一节 对立体一致底法则

恩格斯指出

三大法则

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写道：“……辩证法底法则是从自然和人类社会底历史中抽取出来的。但是它们并非别的，却是这两个历史发展底领域底最普遍的法则。就实质论，它们可以归纳为下列三大法则：

量变质和反过来质变量底法则

对立体相互贯通底法则

否定之否定底法则”[1]

黑格尔

恩格斯又继续指出，所有这一切法则都已被黑格尔所发挥，不过是按照唯心论的方式发挥出来的；这就是说，黑格尔不曾从自然和历史中抽

所谓辩证法与认识论一致 出这些法则来，而把这些法则套到自然和历史上面去，认为自然和历史必须受这些必然法则底支配。于是黑格尔底体系大有令人莫解的意味了。

可是我们只要唯物地去观察这些法则，一切事物就都变成简单而明白了。上面所指出的辩证法底三大基本法则，是客观世界底实在的发展法则，同时也是认识世界底法则，要是认识底法则

现在我们来研究唯物辩证法底基本法则——
对立体一致底法则吧。

在人类底思想史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发展观。根据其中的一种，认为发展就是增和减，是数量的增长和向来如此的同一事物底重复。照这种观念来说，一切形而上学事物，（不论它们最初如何发生）及这些事物在人类头脑中的思想上的反映，都变成永形式论理学远如此的东西了。事物一经发生之后，在其本性上是不变的，它永远绕着同一个不变的圈子，循着同一条运动底道路。任何事物底发展，植物、动物、人底发展，实际上只是各方面和各种特性底发长和增加，而这些特性是事物或人原本就有的，不过原先取“微小”的萌芽状态罢了。在这种观念中，完全没有关于事物发展之实在的历史性底认识；这就是所谓形而上的发展观。……

根据这样的发展观，第一点无从解释的，是我人所看到的各种各样的事物种类不同底原因，新的发生和旧的被代替底原因。第二点——这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运动和发展底渊源，也无从解释了。形而上的观念，不知道内在的原因给发展以刺激和推动，于是它不得不从事物底外部去探求这一发展底渊源（即动底原因），有时用物质的、形而上的“实质”和“力量”来说明运动
底原因；有时则用超世界的精神来说明它！

邬梁诺夫指出说，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对于发展底原则是谁都“赞同”的，不过这种外表的、浮面的“赞同”却歪曲和模糊了对于发展的真正的理解。邬氏说：“假使一切都在发展着的，那末就是说一切都从一个转变到另一个，因为发展不是简单的、一般的和永久的发展和增加（或同样地减少）等等……应当确实一些去了解进化，它是一切底发生和消灭，是相互的转变。”（见《邬氏文集》卷十二，页一八五。）庸俗的进化论不了解发展中的这一基本事实，不明白那反映存在发展的吾人思维底发展道路，不懂得认识底辩证法之客观的意义和作用，不会把发展底原则跟世界一致底唯物论的原则联系起来。

布尔乔亚的庸俗的发展观，不了解任何事物（和现象）底发展，是事物自己的、为它内部的特质所决定的由此达彼的转变；这种发展观又不懂得发展是事物自身的运动，照黑格尔底说法，是事物底自动。布尔乔亚进化论者认为植物、动物、人类和人类社会底发展，只是取增加形式的重复，是单纯的生长，是此种植物、有机体和社会一开始就有的一些永久不变的特质底扩大和增
长，不过在最初的时候，这些特质隐藏着不显著地表现出来，它们处于萌芽状态中。照这些理论家底意见，它们底这种增长，是在外界环境条件影响之下，由于“力底传递”，由于植物、动物和人类从外界得到营养而发生的。在他们看来，人类社会底发展是某些永久不变的特征——布尔乔亚社会所具备的诸特征，资本主义的剥削、竞争、个人主义等等——之重复和增长，这些特征，他们以为在古代的奴隶制社会中、甚至在原始的野蛮社会中也可以找得出来的。因此，关于社会发展底原因、渊源、动力，布尔乔亚的思想家或者完全不加思索、或者用人类智慧底进步来解释（他们说人类由于很多次的重复底结果，就日益认识一切人类共同生活底永久的和自然的特征），或者用各个社会底外部的地理的和气候的生活条件，用社会和外界环境底“均衡”底条件来解释社会发展底原因。

辩证法跟这种进化观相反，它主张“从事物自身中”、从它对别种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它把事物底发展看作它底自动的发展，就是说，看作事物之内部必然的、独立的、自身的运动，即事物底自动。

关于黑格尔论自动的发展底学说，邬梁诺夫写道：“运动和‘自动’，这是（注意！）自己的（独立的）、自发的、内部必然的运动；‘变化’、

与黑格尔

‘运动和活力’、‘一切自动底原则’、对于‘运动’和‘行动’的‘推动’——谁相信这些都是‘黑格尔的倾向’，是抽象的和拙笨的黑格尔倾向？？这种本质，正应当揭露出来，了解它、挽救它、澄清它；马克思和恩格斯正做了这些工作。”（见《邬氏文集》卷九，页一二七至一二九。）在黑格尔底唯心的自动学说中，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合理的核心，清除了它底关于纯逻辑发展的神秘观念；马克思主义把它当作客观世界底发展来理解了。

单纯的外部原因，就其本身论，只能引起某一事物底机械的变动，它底范围和度量等等底增或减。但是即使植物或动物有机体底单纯的增长，也不只是数量上的增加，它同时必然发生此有机体之质的变化，从它底一种状态转变到另一种。

在很多世纪中，欧洲差不多处在同一地理和气候条件底影响之下，可是很显然的，欧洲社会发展并不能用这些条件来说明。固然在许多非洲和亚洲的种族中，同样的地理条件促成了社会关系底单一性和同一劳动方式底重复，然而欧洲底情形却完全不同，在差不多一样的地理环境底条件之下，各个国家底历史的发展上的差异性和

外因只能引起机械运动。

单纯增长也是辩证发展。

举例
外因通过内因并被曲折才能发展。

不废除外因，但内因是主导的。不明内因，即无从了解发展。

自动不带神秘性与唯心意义，从客体的自动上去研究客体。

不平衡性却非常之大。很明显的，外部条件底作用，经过一定的社会形态之内部的特性而被曲折了。只有明白了发展之内部自身的动力，揭露了使生命本身发展的自内推动，我们才能理解发展之真正的实质——自然、社会和人的思想诸现象之自动。

那末究竟什么是自动呢？在事物自动底观念中，有没有譬如像布哈林所设想那样的某种神秘思想和黑格尔唯心论底意味呢？绝对没有的，只要我们不是纯机械地去观察运动和发展，即不把运动看作单纯的转移位置或数量的增加，同时又只要我们不是唯心地去了解自动，即不把它当作纯粹逻辑的发展看，不把它当作概念底自行生产看，而把自动当作客观世界底自动来了解就得。自动，就是事物自己的运动，它是由内部的、同时又由外部的条件所引起的，但是这种运动底发生，系依据内部的、事物本身法则；自动也就是由于内部的冲动而产生的事物底转变，由一事物到另一事物的转变。从自动上去研究任何客体，能令人避免相信高超的外力（上帝、世界精神之类）或相信高超的内部的精神本质的那种唯心论观念。同时，这样的研究（即从客体底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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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现象自身的矛盾性引起事物发展，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要素。

形式论所谓错误正是正确，而所谓正确正是错误。

思想正带矛盾性，二者同时肯定正是对的。

辩证论理[1]与形式论理的区别

上去研究客体）并不排除这一发展底内部原因以外的外部条件底作用。把发展看作事物自动的这种见解，迫使我们注意于事物自身之内部的、真实的发展渊源底认识。这一渊源，这一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于一切存在底内部的矛盾性，在于内部矛盾底运动和发展。事物自身中的矛盾性，任何自然和社会现象中的内部矛盾力量和倾向，就是唯物辩证法底发展观所根据的基本要素。

照形而上学和形式逻辑底观点，矛盾只在我人思维中有发生的可能，在客观现实中是不会有的。然而这种逻辑上的矛盾，照形式逻辑底见解说来，正是我们应当设法避免的毛病。根据形式逻辑底观念，矛盾是表示思想底错误，表示思维进程底不正确，它阻碍着思想底正确发展。假如说资产者认为“劳工阶级专政跟民主主义相冲突”，那末在他看来二者同时肯定就成为逻辑的矛盾了；若说“劳工阶级专政是民主主义底最高形式”，在他看来是荒谬之谈了。在辩证逻辑看来，思维底矛盾，乃实在的客观存在底矛盾底反映：辩证逻辑不拘泥于两条原则底外表上似乎互相冲突的情形。唯物的辩证法透视于研究对象之内部的本质，它在对象自身中找出矛盾力量、矛盾倾向、矛盾方面、矛盾定性之内部的联系
列宁的辩证法定义，谓是论矛盾的。

来。在客观现实自身中，马克思主义发见了它所特具的和推动它发展的矛盾。旧的布尔乔亚民主底否定和新的普洛列塔利亚民主（取劳工专政形式）底建立是实在的、两方面的矛盾过程。邬梁诺夫说，“就本意上讲，辩证法是研究客体本质中的矛盾”。[1]

很对。在静止中看事物不在运动中看，在割断中看不在联系中看。

在形而上学者看来，承认事物底矛盾性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们是在事物和现象底联系以外、在它们不间断的相互作用以外[2]去观察事物和现象的。

“但是——恩格斯指示着说——当我们开始在事物底运动上、在它们底变化上、它们底生活上、它们底相互影响上去观察事物的时候，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我们马上会碰到矛盾，运动自身就是矛盾。……”[3]

运动就是矛盾——恩格斯

运动就是矛盾，即是连续和

……许许多多马克思主义底“批评家”，屡次地想推翻上面所述的恩格斯底“运动即矛盾”底原则。他们所凭借的“理由”，是说在现实界中，运动着的事物在不同的刹那间经过了各个不
中断的一致。托洛斯基只肯定不间断而否定间断，斯特鲁威等肯定间断而否定不间断，都是错的。动与静的一致，续与断的一致，今与明的一致，上与下、生与死、民主与独裁的一致，矛盾就是运动。

列宁的话

同的空间之点。这些“批评家”（如斯特鲁威[1]、威尔诺夫[2]）之流）说，假使把事物所不断经过的空间线划分成为许许多多极小的段点、空间底“间断”，那末在每一刹那间事物处于空间底某一地位、某一空间之点，跟上面所划分的某一空间段落相符合的一点。

……这班“批评家”不了解，所谓运动就是处于一点同时又不处于一点；没有这一矛盾，没有这个连续和中断底一致，运动本身就不可能，他们不懂，否定矛盾，就是抹煞运动。邬氏说：“运动是连续（指时间和空间）和中断（亦指时间和空间）底一致。运动就是矛盾，是矛盾底一致。”[3]（见《邬氏文集》卷十二，页一九三。）
但矛盾不只是最简单和最普通的运动形式之基础。在各种事物和各个过程之特殊的运动和发展形式中，表现着各种辩证的矛盾。

恩格斯曾经指出，生底过程跟它相反的死底过程不可分裂地联系着：细胞不断的死亡更新（这就是矛盾呀！）是一切有机体底生活和发展底必要条件。在机械学中，任何一种动作都带着内部的矛盾性，它引起了反动作，而没有这种反动，动作就无从解释起。数学中任何一个数量，也带有内部矛盾性的，它可能成为正的和负的数量。现在社会底社会生活中的任何现象，都贯穿着阶级底矛盾和冲突：不论是劳动力底买卖也好，或是高超的哲学说也好，都无不具有这种阶级的矛盾。[第194～201页]

那末事物（和现象）之内部的矛盾性究竟何在呢？是在一个统一的事物（过程、现象等等）中所存在的对立性，同时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贯通。诸对立方在发展中互相内部地联系着，其中一方为他方存在之条件，但同时一方与他方又互相敌对着斗争着。

这种将统一体分解为二，在任何自然、历史和精神生活底现象中看出内部的矛盾性来的见解，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图（Heraclitus）[1]
读《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

恩格斯曾经指出，生底过程跟它相反的死底过程不可分地联着。细胞不断的死亡更新（这就是矛盾

表现着各种辩证的矛盾。

我们不难把任何领域中——自然社会和思惟中——推动各种现象发展的一些矛盾指示出来。

但矛盾不祇是最简单和最普遍的运动形式之基础在各种事物和各个过程之特殊的运动和发展形式中，说“运动是连续的（指时间与空间）和中断（亦指时间和空间）底一运动就是矛盾底一致（见

从空间底某一点走到另一点的一连续运动底结果，这在“批评家”不了解所谓运动就是底一断时又不底一断没有这一矛盾没有这个连续和中断底一致运动本身就不可能他们不懂否定矛盾就是抹煞运动邬氏

间和时间上的许多段落，成许多静止底状态，不动的状态了事实上事物之底於每一个新的地位只是因事物

面所划分的某一空间段落相符合的一点。

成爲許多多極小的段落空间底「間斷」那末在每一刹那间事物底於空间某一地位某一空间之點，上

他们所憑藉的理由，是說在現實界中運動着的事物在不同的刹那间經過了各個不同的空間之點。這些

不足爲奇的許許多多馬克思主义底“批评家”，屡次地想推翻上面所述的恩格斯底“運動即矛盾”底原则。

恩格斯曾经指出，矛盾是连续和不断的。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恩格斯指出，运动是发展的，发展的每一阶段，包含着新的、更高级的阶段。

将一体分裂为二的见解，是辩证法的基本特质。

各种不同的运动形式，由于有不同的性质，由于有不同的矛盾。

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

某种现象领域中的不同的矛盾统一的认识，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

时起已为思想家所注意；邬梁诺夫指出这一见解是辩证法底实质，是它底基本的特质。马克思、恩格斯、邬梁诺夫底唯物辩证法，视对立底一致为辩证的发展底基本法则。这一法则底特殊表现就是存在于一切运动形式中的诸矛盾。

事物种类底差异是由于各种运动形式底特殊性，在这些不同的运动形式中，每一种都表示一事物之特殊的质地。在自然界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运动底形式，例如：机械运动、发光、发热、电流、化合和分解等等。所有这一切运动形式都互相依赖着，互相贯通着。人底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底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自然中就什么也没有。对于每一运动形式，我们应当注意它底特殊性。注意它跟别种运动形式不同的质的区别。唯物辩证法指明，任何运动形式都内在地具有本身特殊的矛盾，具有自身特有的对立底一致和斗争。关于某一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种对立底一致底认识，构成某一门科学底对象。譬如说，数学所研究的基本对立是正量与负量底对立，分数与整数底对立；机械学中的基本对立是作用与反作用底对立；物理学中有阴极与阳极底对立；化学中有分子底化合与分解底对立；在人类社会和社会科学中有阶级底斗争。

辩证的发展观，了解发展为“统一体底分裂为互相排斥的二对立方及其相互依赖的关系”

对

新旧等同与

新旧特殊，进

化论与辩证法

的区别。

好

相互排斥又

相互依赖

是客观世界

和认识之普遍的

法则，一切过程

（见《邬氏文集》卷十二）。这种对立方底“相互关系”也就是运动之内部的原动力。根据这一种

发展观，主要的注意重心应放在自动来源底认识

上。这一发展观底特点就是承认由于内部的对立

方底斗争而发生新陈代谢底过程。一切布尔乔亚

的进化论，固然也不否认产生新事物底可能，可

是它把注意底重心放在新旧事物（或过程现象）

所共同的一般性上，而把新事物看成旧事物底增

加和重复了。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就不然，它所重

视的是新事物底特点特质。一切原则上跟辩证的

发展论相反的布尔乔亚进化论底缺点，就在于它

归根结蒂把新的看作旧的，把前者和后者等同起

来了。然而实际上产生出来代替旧的那个新的，

其所以称为新的，就是由于它底质的特点。照辩

证的发展观来说，发展必然促成事物底转变、由

一种质过渡到另一种质。

照邬梁诺夫所下的定义，对立体底一致这一

法则，就是“承认（发见）一切自然（精神和社

会也在内）现象和过程中的矛盾的互相排斥的对

立倾向”。[1]（前书）

对立底一致律是客观世界和认识之最普遍的

法则。邬氏说，“从世界一切过程底‘自动’

上、从它们底自发的发展上、从它们活的生活
1972年版，第711~712页）

都不能外。上，去认识这一切过程，这样的认识底条件就是把它们当作对立体底一致来认识”[1]。（前书）这样看来，对立底一致律是辩证法底基本法则。对立底一致律，既是最普遍的法则，它就适用于客观世界底一切现象，亦适用于认识底过程。邬氏在其论辩证法问题一篇短文中所指出的普列汉诺夫底错误，就在普氏不了解这一法则——认识底法则和客观世界底法则——之普遍的决定的意义，他把这一法则解释成“许多例子底总和了”[2]。恩格斯在《反杜林》[3]一书中，为通俗化的说明计，举了许多关于这一法则的例子，同时他把对立底相互贯通看作最普遍的发展法则（这一观点在恩氏底《自然底辩证法》[4]一书中发挥得最为完满），而普列汉诺夫却把这一普遍的法则简化为它底特殊的场合和表现了。普列汉诺夫只注意于量变质底法则，只注意于内容和形式底矛盾。普列汉诺夫虽然常常斥邬梁诺夫不懂辩证法，可是他自己在许多著作中却不知道把握这一[1]参见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11～712页）[2]参见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7页）[3] 在其他处又译《反杜林格论》。现译名为：《反杜林论》。[4] 现译名为：《自然辩证法》。

读《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

辩证法核心、辩证法实质，甚至不能了解黑格尔逻辑学底理论意义，虽然在逻辑学中这一法则是在唯心论基础上发挥着的。普列汉诺夫常常表露对这一法则的折衷主义的了解，他把对立体底一致了解为“对立体底结合”了。

辩证法是根本敌视一切折衷主义的。假使马克思、邬梁诺夫底主义不能给一个说明事物或过程（不论这种事物或过程如何复杂）之本质的确切而肯定的答案，那末它就不成其为行动底领导。所以在唯物辩证法中，正确地了解对立方底相互关系，是极端重要的。对立体底一致同时就是对立体底相互贯通、它们底统一和它们底相互排斥、相互否定、斗争。

邬梁诺夫解说“事物（现象等）为对立体底总和和一致”[1]；在决定这一个定义时，他写道：“不只是对立体底一致，而且还有每一定义、每一质地、特征、方面、特质之转变到另一个（它自己的对立一方）。”[2]在另一地方他又写道：“平常的概念中包括着差异和矛盾，但不包括由此到彼的转变，可是这却是最重要的。”[3]因

普是折衷主义。

辩证法敌视折衷主义，给事物〈事物〉本质以确切肯定的答案，所以『所以』能成为行动的指导。这本质就是矛盾统一律。

一特性转到另一特性——与自己相反的，这是最重要的。

平常概念有差异、矛盾，但无转变。
此，“辩证法这种学说是讨论对立体如何能一致，在何种条件下它们成为一致、由此转变到彼，为什么人底理知不应把这些对立看成死的、固定的，而要把它们看成活的、有条件的、运动的和由此转变到彼的”（见《邬氏文集》卷九）。

对立底统一（即一致），它们底互相贯通，即[1]

它们底互相转渡——这便是理解辩证法底实质的最重要之点。同时，应当着重地，指出这一对立底统一底有条件性；对立底统一，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才有可能。应当着重地指出，对立底一致是相对的，它们底斗争却是绝对的。前面说到过，生底过程和死底过程在某种关系上是互相继续着的：有机体底旧细胞底死亡是新细胞产生之必要条件，是生活过程底必要条件。这里，二对立方——生和死——互相统一着，又互相转渡着。但是这一对立底统一之有条件性却甚明显：生终究是生，而不是死；在这个过程中，生底原素战胜了死底成分、并且统治着死底成分。

马克思指示道，生产和消费二者不仅互相对立而且在许多关系上又互相贯通的。有了生产，消费才有可能；生产创造了消费底资料，予消费以一定的性质。消费则完成生产品底生产过程，
读《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

引起对生产的需要, 因此它是生产底组成原素。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把生产和消费等同起来。马克思说, 它们底直接的一致并不消减它们底直接的分裂性。

资产者和无产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互相敌对的两个对立体。可是这两个阶级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中却不可分离地互相联系着, 而且一个阶级底存在是另一阶级存在底条件。没有劳工阶级, 就不会有资本主义; 同样的, 没有资产阶级, 也不会有资本主义。失去了生产手段的劳工阶级, 替购买他底劳动力的资产阶级创造剩余价值, 和占有生产手段的资产阶级底剥削劳动力——这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是决定资本主义社会生存的统一过程。同时, 这个统一 (一致) “相互贯通” 底有条件性也是很明显的: 在这两个阶级底利益中, 是任何一致都谈不到的; 并非阶级利益底一致, 而是相反, 阶级间的争斗, 才是社会发展底动力。劳工国家底强固, 造成了它将来衰亡底条件。然而如果忘记这两个阶段底对立性而简单地把这两个过程等同起来, 以为劳工国家底强固同时就是它底衰亡过程, ——如果这样设想, 那便犯了极大的错误。

现今的机械论和孟塞维化[1]的唯心论根本歪
曲了马克思、邬梁诺夫底对立体底一致和互相贯通底概念。机械论者，从杜林起到布哈林为止，把一切处于一致中的对立都看作外部地互相对抗的两种力量。机械论者把一切对立底一致、一切矛盾，都看成外部的矛盾、看成敌对力量底冲突了；同时这些对抗力量底并存和矛盾底保持，他们把它解说为对立体底均衡，恩格斯曾讥笑杜林将矛盾了解为对抗的力量的那种见解。邬梁诺夫阅布哈林著的《过渡时期之经济》一书时，向布氏指出，把矛盾和冲突等同起来是不对的，譬如在社会主义之下，阶级的冲突业将消灭，而自然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仍将存在。

冲突是矛盾之个别的特殊的场合，即当诸对立体在其发展过程中，达到了采取外部的物体力量底形式而互相冲突时。……[第201~206页]

……孟塞维化的唯心论者，脱离了邬梁诺夫

图式论：关于对立底一致律底理解，他们描绘着一个完全机械的表式，依据这个表式，我们首先遇到简单的差异，然后发现对立，再后才见到矛盾。他们不了解，在每一差异中已经包藏着矛盾；他们像普列汉诺夫一样地限制矛盾发展法则之普遍的性质。……[第207页]

矛盾不同于对抗或冲突。

阶级消灭后的矛盾

冲突是个别的特殊的场合。

每一差异中包含矛盾。

限制矛盾之普遍性

相互依赖是

对立斗争的表现，相对中存在绝对。

新事物发生

即原有矛盾的解决，原有对立及其统一同时消除，新矛盾开始发展。

两种研究法：具体研究与抽象研究。

共同点与特殊点都是要紧的，而特点尤要。

在相对中存在着绝对——这是邬梁诺夫指示我们的一句话。在对立底相互贯通中，我们也应当看出它们底斗争：对立底统一本身、相互贯通本身，我们应当把它看作对立底斗争底表现。

新事物底发生就是原有矛盾底解决，在这一解决中，旧的一致和组成此一致的诸对立体也同时被消除了。新的现象代替着旧的而开始它自己的历史，从这时起，这个新现象（或事物、过程）自身内部包含着新的矛盾，推动它继续向前发展的新的矛盾。

任何领域之科学的研究任务，在于依据这一唯物辩证法底总法则（这是全部人类知识发展史底总结论），根据事实的材料、去研究某一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所特具的矛盾发展底具体性。唯物辩证法底原则，是没有一条可以变为抽象的表式（或图表）的，以为可以根据这样的抽象表式、用纯逻辑的方法得出对于具体问题的答案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唯物辩证法要求切实地、具体地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中所发生的一切过程。

唯物辩证法不仅教我们抓住一切事物和他们底一切发展阶段上所共同的一般之点，而且还教我们把握某一事物及其某一发展阶段所特有的矛盾发展底特殊点。……

黑格尔首先发扬了对立底一致底法则，不过

--- 注

[1] 米丁，1901生，苏联哲学家。1939年当选为苏联科学院院士。

[2] 沈志远(1902—1965)，浙江萧山人。中国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著名学者，经济学家。主要译作有：《辩证法唯物论》《历史唯物论》等。主要著作有：《新经济学大纲》《现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近代经济学说史》《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讲话》等。

[1] 邬梁诺夫，现译鸟里扬诺夫，即列宁。

[1]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30页）

[1]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1页）

[1] 参见列宁《怎么办》（旧译《做什么》）。（《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1页）

[1] 参见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

[1] 参见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9～200页）

[1] 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4页）

[1] 参见《汉书·董仲舒传》。原文是：“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1] 参见列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280 页）

[1]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47页）

[1] 辩证论理，旧的译法。现译辩证逻辑。

[1] 参见列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278 页）

[2] 这是毛泽东对原文的勘误。

[3] 参见恩格斯《反杜林论》。引文中“恩格斯指示着说”一语系原书作者米丁所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160 页）

[1] 斯特鲁威（1870—1944），现译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学家，哲学家，政论家，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

[2] 威尔诺夫（1873—1952），现译切尔诺夫。俄国社会革命党领袖和理论家之一。

[3] 参见列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3页）

[1] 赫拉克利图（约前 540—前 470），现译赫拉克利特。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

[1] 参见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1]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38页）

[2]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39页）

[3] 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49页）

[1] 这是毛泽东对原文的勘误。

[1] 孟塞维化, 指孟什维克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