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致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1937年2月10日）

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诸先生鉴：

西安问题和平解决，举国庆幸，从此和平统一团结御侮之方针得以实现，实为国家民族之福。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定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着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

共同纲领。

国难日亟，时不我待，本党为国忠诚，可矢天日，诸先生热心为国，定能允许本党之请求，使全民族御侮救亡统一战线从此实现也。我辈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中华民族儿女，国难当前，惟有抛弃一切成见，亲密合作，共同奔赴中华民族最后解放之伟大前程。谨此电达，伫候明教。并致

民族革命的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二月十日

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