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南京谈判的主要内容[1]

（1937年2月9日）

周：

（一）关于和宁方[2]交涉之政治的立场，请参阅致三中全会电[3]。

（二）军事方面，同意提出初编为十二个师四个军，林贺刘徐[4]为军长，组成一路军，设正副总司令，朱[5]正彭[6]副。[7]

（三）饷项，如对方允即改番号，即照中央军待遇领受，如对方仍欲缓改，则每月接济至少八十至一百万。

（四）如有国防委员会之组织，红军应派代表参加。如暂时无此种组织，红军亦需要驻京代表参与国防准备。
（五）党的问题，求得不逮捕、不破坏组织即可。红军中组织领导不变。

（长江"明日回）

毛洛

九日二十三时

[1] 长江，即范长江，新闻工作者。当时以大公报记者身份在延安采访，2月10日回西安。

--- Notes

这是毛泽东和洛甫（张闻天）给周恩来的电报。

[2] 指南京国民党政府。

[3] 指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电报。

[4] 林，指林彪，当时任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贺，指贺龙，当时任红军第二方面军总指挥。刘，指刘伯承，当时任红军总参谋长。徐，指徐向前，当时任红军西路军总指挥。

[5] 朱，指朱德。

[6]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红军前敌总指挥。

[7] 1937年2月12日毛泽东和张闻天致电周恩来，补充提出：“陕甘以外各省的红军游击队，一律改民团或保卫团，千人以上者亦然，绝不宜调来陕甘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