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蒋介石交涉的条件
致周恩来、博古电
(1937年1月16日)
周、博:
(甲)杨、于即日通电就职。
(乙)向蒋交涉条件仍以你们前电各条为妥,因杨、于就职后南
京更加无名,条件略高无妨碍,并为以后留出再退一步之余地。
(丙)条件中主要者为:
(一)张回陕,顾驻洛。
(二)华县以西属张、杨军。提出之语气尽量改得缓和些,可以
不提红军。
(丁)携赴奉化以速为妙。

洛毛
十六日二十四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