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军集中后的工作

（1937年1月7日）

周、博，彭、任[1]：

甲、野战军十号全部在耀县、三原、咸阳集中后，应于十二日以前（愈快愈好）完成下列工作：

（一）款项、弹药、被服、交通、通讯器材、军用地图及书报等交与应补充之各兵团，款项须发足两个月三十万元（对外说一个月）。

（二）召开团以上干部会，解释政治任务，鼓动作战。

（三）解释对友军[2]关系。

（四）解释地方工作方针，严整群众纪律。

（五）努力扩红。

以上五项请彭任办理，并须深入战斗员。干部会议如可能时，拟请周博或罗瑞卿[3]分往三原、咸阳参加。

乙、准备以主力（拟一、四方面军）出商洛[4]，控制陕豫鄂边

[1] 周、博，指周恩来、博古（秦邦宪），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的代表。彭、任，指彭德怀、任弼时，当时分别任红军前敌总指挥和政治委员。

[2] 友军，指国民党军东北军和第十七路军。

[3] 罗瑞卿，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协助中共代表工作的成员。

[4] 商洛，指陕西商州和洛南。

野战军集中后的工作

境，留一部于渭北（拟二、四方面军），战略上突破敌人包围形势，使平汉陇海两路暴露于我面前，迫蒋就范。此项周办理。如何望复。

毛泽东

七日二十二时

[1] 平汉路，指北平（今北京）至汉口的铁路，即今京广线一段。

[2] 蒋，指蒋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