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阎锡山、赵戴文[1]

（1936年12月23日）

（一）十分钦佩晋绥当局对日寇的英勇抗战、开放爱国运动及取消防共组织，敝方与晋绥的基本方针已属一致，希望晋绥当局坚持此方针不变更。（二）希望即刻实现双方的密切合作，首先停止对西北的全部内战（包括对红军的与对西安的），给南京亲日派以压力达到此目的。（三）红军要求晋绥当局同意开赴绥察抗日，愿受阎之指挥，不干涉晋绥行政与社会秩序，晋绥发给伙食、弹药。（四）建立晋西、陕北交通通信，恢复通商关系，从吉县、延长局部开始。（五）不使汤恩伯回陕，并调出李仙洲、高桂滋、高双成离开陕北，此事请阎、赵大力帮忙。

[1] 这是毛泽东请山西吉县长璩象成代向阎锡山、赵戴文面陈的内容。赵戴文，当时任国民党山西省政府主席、自强救国同志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