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共谈判情况及我们的原则立场

致张学良电

（1936年12月10日）

李宜兄：

（甲）雨苍已动身，删日可抵兄处。

（乙）陈立夫第三次找汉年谈，红军留三万，服从南京，要我方让步。我们复称根本不同意蒋氏对外妥协、对内苛求之政策，更根本拒绝其侮辱红军之态度。红军仅可在抗日救亡之前提下承认改换抗日番号，划定抗日防地，服从抗日指挥，不能减少一兵一卒，并须扩充之。彼方如有诚意，须立即停战，并退出苏区以外，静待谈判结果。

（丙）我们决心以战争求和平，绝对不作无原则让步。

（丁）因上海电台尚未建立，暂时不得不由兄转，今有一要电致汉年，祈赐转为荷。

弟 东 来

蒸申

[1] 指叶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