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刘少奇电[1]

（1936年12月2日）

急须同晋绥当局成立友好关系，以便利红军行动。速从民族解放同盟或其他关系与晋阎、绥傅接洽，其条件为：（一）晋绥容许红军参加抗日战线，划定一定防地，帮助解决给养，弹药。（二）红军愿意服从阎氏之统一指挥，并不干涉晋绥行政。（三）红军派出代表驻在晋阎、绥傅处，以资联络。

[1] 这是毛泽东致刘少奇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