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林彪[1]的信

（1936年8月26日）

林彪同志：

你的信我完全同意。还有一点，就是三科的文化教育（识字、作文，看书报等能力的养成），是整个教育计划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部分之一。如你所说的实际与理论并重，文化工具就是“实际”的一部分。如你所说的实际与理论联系，文化工具乃是能够而且必须用了去把二者联系起来的。如果学生一切课都学好了，但不能看书作文，那他们出校后的发展仍是很有限的。如果一切课学了许多，但不算很多也不算很精，但学会了看书作文，那他们出校后的发展就有了一种常常用得的基础工具了。如果你同意此意见，那我想应在二三两科，在以后的四个月中，把文化课（识字，看书，作文三门）更增加些，我意把它增加到全学习时间（包括自修时间）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请你与瑞卿[2]同志考虑这个问题。定期检查时文化应是重要的检查标准之一。

布礼！

毛泽东

二十六日十四时

[1] 林彪，当时任抗日红军大学校长。

[2] 瑞卿，即罗瑞卿，当时任抗日红军大学教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