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民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1]

(1936年6月8日)

彭、刘,左、聂、朱、邓,徐、程、王[2]:

中央决定回民工作基本原则是回民自决,我们应站在帮助地位上去推动和发动回民斗争。

1. 政权形势在回汉民杂居地方,组织联合政府,回民区域组织回民政府,凡愿谋回族解放的贵族阿红〈訇〉及一切回民均可参加。

2. 只有在回民群众同意下,才能打回人土豪。必需资材经过回民捐给,红军不得自己动手打土豪。

3. 群众团体是回民联合会、解放会、抗日会,回民新战士成立单独伙食单位称回民抗日军。

4. 由回民中最先进的分子组织回民自己的党: 革命党人民党。我们只吸收个别最觉悟分子入党。

5. 对回民三大禁条: 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
坏回文经典。其四大注意：A. 讲究清洁；B. 尊重回民风俗习惯；C. 不准乱用回民器具；D. 注意回汉两族团结。

--- Notes

[1] 这是毛泽东和周恩来、杨尚昆关于回民工作给第一、第十五方面军的指示。

[2] 彭, 即彭德怀。刘, 指刘晓, 当时任红军第一方面军西方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左、聂、朱、邓, 指左权、聂荣臻、朱瑞、邓小平, 当时分别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一军团代理军团长、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和副主任。徐、程、王, 指徐海东、程子华、王首道, 当时分别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十五军团军团长、政治委员和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