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李克农电[1]

（1936年2月29日）

一、为巩固两军团结一致对日，确立互不侵犯、各守原防之原则（包括陕甘宁边区及关中区）。二、富县、甘泉、肤施交通可即恢复往来。三、肤施、甘泉两城现驻部队所需粮柴等物，可向当地苏区群众凭价购买。四、恢复红白两区通商关系。

[1] 这是毛泽东关于和王以哲初步达成的三条协定草案的补充意见和彭德怀复李克农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