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游击队动作的指示

(1934年10月)

第一章 概 论

(一)游击队的任务

游击队依其所处环境有如下的任务:

(1)在敌人后方的游击队:他们的基本任务是,用自己主动的积极的动作消灭或削弱一切在自己力量上能够胜任的敌人,破坏敌人的后方,发动工农群众的阶级斗争直至举行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繁殖新的游击队并领〔导〕他们发展游击战争,扩大并加强自己的力量使游击队变为新的红军,用这一切去配合主力红军,粉碎敌人向苏区的进攻,争取革命在广大地区内以致在全中国内的胜利。

(2)在苏区边境的游击队:当敌人向苏区举行围剿与封锁时,一切独立团、独立营、游击队、游击组等共同的基本的任务是用自己一切积极的动作去配合红军的行动,保卫苏区,消灭或削弱进攻的敌人,粉碎围攻与封锁。当敌人围剿与封锁的计划遭受失败时,即配合红军胜利地前进,使苏区各方面向着敌人占领区域与白色区域积极发展游击战争,消灭这些区域内的敌人,恢复苏区,与扩大苏区。

（二）游击队的组织

（1）游击队依据他的任务，并适应具体环境的需要，得分为独立团、独立营、游击队、游击组等几种形式的组织（独立团、营谁〈虽〉不再为游击队，但按他们性质仍属游击队一类）。

甲、独立团

分为完备的与不完备的两种。完备的独立团，由三个营编成，每营各有三个连，团部并得编一个机关枪排及特务连。总的人数从一千到一千五百人。

不完备的独立团，至少应有四连，各连直属于团部。如有五连到六连则编两营，每营三连。如有七连，则以一连直属团部，余编两营。如有八连，则编三营，其中两营各有三连，一营只有两连。总的人数从五百到九百。

连的编成照规则为三排。人数不足够，在团的各连中可容许有一连缺少一排，此外必须都是三排。

排的编成是三班，每班九人（班长在内）。

乙、独立营

一般相当于独立团的一个营，即由三个连的编成。但大的独立营可有四连，小的可只有两连。连的编成同于独立团的连。

丙、游击队

单个部队，从一排到一连人，均称游击队。游击队内排与班的编成同于独立团的排班。但三十五人以下的游击队不分排，各班直属于队部。

为了广泛的发展游击战争，发展与保卫苏区，在一切接近敌人的地方，三十五人左右的小游击队，可以每二乡或三乡编成一队。一百人左右的大游击队，则可每区编成一队。

丁、游击组

(1)三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原则上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队伍,称为游击组。以村为单位,或以一个集团单位为单位,选择志愿的工农积极分子编成之。

(2)各游击部队,按照其编制设置必要的指挥人员及服务人员。独立团、独立营均设政治委员,独立团、营的连及游击队,均设政治指导员。但服务人员及一切非战列人员须求节省,不使部队下轻上重。

(3)游击部队的干部(各级军事政治指挥人员)除了社会成分必须是工农出身或有斗争历史的革命分子外,并须具备下列的条件:忠实于工人农民的利益,服从共产党与苏维埃的指导,服从上级的命令,坚决、机警与刻苦耐劳。当选择游击队干部时,必求合于这些条件;当教育游击队干部时,必须使他们增强这些条件。

对于在行动上表现不忠实与不坚决(虚伪与动摇)的干部,必须洗刷出游击队。

(4)游击队员的成分,必须是工人、雇农、贫农、积极分子与最觉悟的工人分子,坚决拒绝一切地主、富农、商人、老板、剥削分子等参加游击队。

必须审查游击队员的现在成分。如果发现了某些剥削分子混进了游击队,应该立即处置他们。只有在过去斗争中说明了确是坚决为工农利益而斗争的个别分子,方才允许继续留在游击队中。

国民党军阀及豪绅地主常常利用一些没有阶级觉悟的分子,经过他们的训练派遣到游击队区域附近,乘机混入游击队进行反革命破坏工作。游击队领导者对于这种反革命分子以及已经受到这种分子影响的游击队员,必须有分别地给予坚决正确的处置。在处置

时，须发动全体队员对这种反革命分子的仇视与斗争，并把这种事件经常地警惕游击队员，提高队员的阶级警觉性与觉悟程度。

如果游击队干部中存在着这种分子时，对他们的处置，便更加要坚决，严密与有方法。

（5）游击部队的武器在其开始，通常的多是单响枪、抬枪、鸟枪、梭镖、大刀、土大炮、松树炮以及土造地雷等，然后在自己的战斗中从敌人手里夺取各种新式武器（五响枪、机关枪、手榴弹、刺刀等）来武装自己。游击部队可以而且应该配备许多很好的武器，但这要坚决从敌人手里夺来。服装粮秣的解决也是如此。

（三）游击队发展成为红军

为了战胜更大敌人争取更大胜利起见，游击部队必须将扩大自己看作经常的任务。每个游击队的领导者必须随时作出实际的计划，使自己的游击组组织成游击队，游击队变成独立团、营，独立团、营变成正规红军。

当部队已经扩大，或由若干较小部队合编成了较大的部队，因而他的行动范围扩大了，任务的负担也加重了，这种时候，每个游击队的领导者必须注意动员群众成立新的游击队，去代替自己过去的地位。为达此目的，扩大了的游击部队，须可能给与〈予〉新游击队以一切必要的帮助（领导干部、部分有经验的队员等）。

游击队还要尽一切可能，在那些已经需要并且已有可能但过去远没有组织游击队的地方，去组织那里的游击队。为达此目的可以从自己部队中派遣小的分队（如一班或一排）到应该组织游击队的地方去，作为那里游击队的骨干，而从那里发动大批的工农积极分子团集于这个骨干上，使之成为很快就能作战的队伍。

在游击队发展成为红军的过程中，除了数量上扩大外，还要在

不断的行动中，争取可能时间锻炼自己，训练自己，极力学会与提高军事上的技术与战术，加强部队的政治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着完成游击队的基本任务，而逐渐走向红军的道路。

（四）游击队建立根据地

（1）每个在敌人后方的游击队，必须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选择一个适当地区作为经常的根据地，在这一个地区的深固之处（军事上有意义之处）储集粮食，收藏战利品，安置伤病员，同时又是游击队休息待机之所。此外还可以在自己主要行动的那些方向找得有战术意义的地点，作为〔临〕时根据地，使自己依据了这些地点能够更顺利地进攻敌人，同时又便于击破敌人对于自己的“围剿”。游击队根据地的选择，依照当地敌情、地形、群众条件与游击队本身力量来决定。但通常是选择在山地或森林，如小的游击队在特别情况下可以选择在湖沼中或河汉中。

（2）游击队建立军事根据地的任务也就是建立苏维埃区域的任务，只有向着建立苏区的道路前进，才能真正创造根据地。因此当游击队选定了根据地的时候，就要用自己的坚决动作，消灭当地及其附近的反动武装，发动群众的阶级斗争，没收土地与分配土地，镇压内部的反革命，建立群众的赤卫军、少先队与游击队，建立苏维埃政权，来巩固这一根据地；并且向着那些最有力的方向极力发展游击战争与群众斗争，来扩大这一根据地。必须记着：游击队没有根据地是不能生存的；而不发动群众斗争，不消灭反动势力，不建立苏维埃政权，根据地的创造与巩固也是不可能的。

（3）游击队完成其建立苏区的任务，是需要艰苦工作与相当的时间的，其开始的阶段是使之成为游击区域。打击反动势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斗争，吸引群众相信推翻统治者夺取土地建立政权

的必要与可能，而坚决行动起来，这是开始时期的中心工作。估计到部分地方（敌人交通要道、大城市附近等）将在较长时间处于游击区域的地位，因此游击队将这些地方转变成为苏区的计划，是应该慎重考虑的。

（五）游击队动作的基本原则

游击队（敌人后方的与苏区边境的）为了完成自己任务而采取的一切动作，不能离开下列两个基本原则：

（1）密切地结合群众。因此游击队必须首先约肃〈束〉自己的纪律，再则积极争取工农群众使之脱离一切阶级敌人而转到自己方面来，至少使之不反对游击队；并用一切方法瓦解敌人部队，争取白军士兵、民团团丁脱离其长官，哗变到游击队中来。

（2）使自己立于主动地位。因此游击队的军事动作须力求震动、坚决与秘密，而迟钝、游移与暴露自己，及〈都〉是应该极力避免的。

第二章 游击战争

第一节 要则

（六）游击队战斗动作的目的

概括说来有如下各项：

（1）消灭地主武装；

（2）消灭敌军小部队；

（3）截击败军；

（4）扰乱或钳制大集团的及有巩固阵地的敌军；

(5)袭击敌人的运输队、征发队、抢禾队;

(6)袭击敌人的兵站;

(7)夺取并破坏敌人的弹药、粮食、被服等储藏所;

(8)袭击敌人的汽车、火车、船舶,破坏汽车路、铁路,必要时破坏普通行军路;

(9)破坏敌人的电话线电报线;

(10)袭击敌人守备薄弱的堡垒、寨子、土围子与城市;

(11)为红军担负侦察职务。

(七)为达上述目的游击队一般的战斗计划,应包括如下各项:

(1)袭击驻止的敌人;

(2)袭击行动的敌人;

(3)破坏敌人的后方;

(4)对付敌人的围剿与追击;

(5)关于行军宿营给食卫生事项。

(八)游击队为了执行自己的任务,规定战斗计划,必须了解自己的环境,对于下列事项须有经常的确实的调查与侦察:

(1)敌情:敌人(民团及军队)的驻所、人员数、武器数、战斗力、首长能力、敌人企图等。

(2)地形:山地与河流的形状、位置、名称;桥梁与渡河点的位置,船只数;村庄与田野的形状、位置等。

(3)道路:所在地附近的大路小路、路上著名村镇、各段里数等。

(4)行政区划:县的位置;县内区的划分、区的名称与位置、附近乡的划分等。

(5)居民状况:附近各地人口数、剥削状况、工农群众的斗争

情绪等。

游击队军事政治人员调查侦察了上述事项，最好把它记载起来，地形道路行政区划等须写成简明的图，并把这些情形讲给各分队的指挥员与工作员听。

（九）游击队每到一地，立即会引起敌人的注意，因此游击队必须具有高度的灵明性。当游击队指挥员了解了当地情况之后，就要迅速定下决心，作出自己的战斗计划——对于某一敌人（当地的某一民团或某一白军）迅速地攻击他，或者自己迅速撤走。

如果游击队不知道灵明，过久停顿在敌人很〈附〉近，敌人已有准备的时候，如果游击队指挥员还看作太平无事，或游移不决，那末受袭击的危险就更大了。所以高度的灵明，迅速地明了情况与定下决心，是游击队夺取主动权而避免陷入任何被动状况的一个重要关节。

（十）使游击队的灵明能够经常的具备正确性，而不成为错误的行动，就要依靠游击队指挥员对于情况的正确的判断。游击队应该坚决攻击一切在力量对比上可能取得胜利的敌人，但对于没有胜利把握的战斗则要坚决地避免。决定应该攻击，或者应该避免，不但在于情况之充分明了，还在于游击队指挥员对于已知情况能作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如果游击队指挥员对于情况的分析与判断错误了，就会产生错误的行动；或者过分估计敌人力量不相信自己的力量，就会放弃可能取得的胜利，如某一游击队在一个时期中有了连续多次的这样的错误行动，就会减弱这个游击队的活动能力，甚至将影响游击队的生存。或者轻视敌人力量，以游击态度对付战斗，就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这两种情形，都将使游击队失掉主动地位，而造成敌人对自己的压迫。因此，游击队要经常夺取主动权在

自己手里，要使震动不变为错误，就要在每一次战斗计划决定之前，慎重地作出正确的判断：一遇有利时机就坚决进攻敌人，不然就坚决避免战斗保存自己的力量。

（十一）游击队指挥员必须估计到自己活动区域（边区、新区、白区），敌人的耳目是很多的，为了保证游击队经常主动地争取战斗的胜利，必须善于把自己的军事动作尽可能的隐蔽起来。伪装、弯路、迁移驻地、散布谣言、击东击西、保守秘密等，都是游击队隐蔽自己欺骗敌人的方法。只让自己知道敌人，不让敌人知道自己，是游击战术的原则之一。

必须记着：谁〈虽〉则善于灵动，谁〈虽〉则有正确计划，如果让敌人先知道了，胜利仍然是没有的。

（十二）游击队动作的特性是经常有计划地攻击敌人，而不是配置防御等待敌人的攻击。游击队攻击敌人的方法主要是袭击。只要〈有〉袭击，才能在敌人无准备的状态中出其不意，把敌人抛入被动地位，而游击队取得了大的胜利。

第二节 袭击驻止的敌人

（十三）袭击驻止敌人的原则，就是要有秘密而周详的准备，迅速而忽然的动作。

（十四）决定袭击计划之前，要用各种手段查明下列事项：

（1）拟定袭击之敌兵力多少，战斗力怎样，配置怎样，警戒程度及其换班秩序怎样；

（2）附近有无其他敌人，如有，兵力多少，距拟袭之敌多少里，能否增援拟袭之敌，从哪个方面来援，两敌间有无电话电报线

连络;

(3)到拟袭地点有哪些大小路,有哪些隐蔽接近地。

侦察上述事项,须以秘密方法出之。侦察越确实,袭击计划就越正确,袭击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十五)袭击时间的选择:

(1)在夜间:这是最好的袭击时间。一则利用夜暗,行军接敌最能隐蔽;二则利用夜暗冲锋,最能使自己扩大声势,敌人惊慌失措;第三,附近敌人增援是困难的。因此袭击应多选在夜间;而学习夜间战斗,成为游击队的紧要功课。

(2)在拂晓:这是袭击第二种有利时机,其实是夜间接近,拂晓攻击。因为夜间接近容易隐蔽自己,拂晓攻击容易辨别敌我,在迅速解决战斗的条件下敌人增援也不如在白天举行袭击之来得快,并且利于从远道去袭击敌人(如从六七十里外举行袭击)。因此,在对夜间我们还缺乏经验的游击队,选择这种时机是好的。但须注意一点,即冲锋开始时间应尽可能放在敌人起床之前。

(3)在白天:袭击在白天常常得不〔到〕很好的成绩。因为敌人容易侦察,因而容易戒备,又容易跑掉。因此,白天袭击须少采用。但在下述情况下是可以采用的:(A)敌人腐败不机警,兵力薄弱,又无工事堡垒,或有也是极差的;(B)敌人离游击队远不知游击队消息,而游击队从远地袭击他;(C)无增援之敌,或有而是弱的;(D)大雾迷空大雨倾盆之际。这些情况下,白天袭击是可能成功的。

(十六)不论袭击时间怎样,必须使袭击企图完全迷却敌人。因此游击队指挥员在袭击前须注意下列事项:

(1)袭击计划严守秘密。不但不能使居民中任何一人知道,对

自己部属也不应过早告知，到了一定时机才告以应知事项（不能籍〈借〉口秘密而不告诉部属以袭击动作中应知事项，不能藉〈借〉口告诉而将不必告知的事项宣布）。

（2）利用居民散布假消息，掩饰游击队的行动方向。

（3）找可靠的贫苦工农做向导，但不能使他知道袭击企图。

（4）先向假的方向走一天，第二天突然袭击拟定之敌。在敌人耳目甚多的地方可用此法。

（十七）袭击部队的开进：

袭击部队向着袭击目标开进时，须注意以下各项：

（1）选择隐蔽小路；

（2）行进中保持肃静；

（3）在行军纵队的先头派出少数侦察人员，担任侦察与警戒；

（4）行进尽可能的快。

（十八）到达袭击目的地附近的动作：

游击队到达袭击目的地附近，即离敌人警戒线不远的地点，应立刻把部队隐蔽集结，准备攻击。首长率领各分队指挥员迅速视察敌人配置，如在夜间则听察敌人动静，立即指示各分队指挥员以攻击的主要方向与次要方向，部署兵力，给各分队以战斗任务。

对于部署兵力，依部队的大小决定。如举行袭击的游击队，只有几十个人，则由首长亲率最大力量从一个敌人配置最薄弱的方向（最好是从敌人的后面）突袭进去，而于另一个相隔不远的方面派遣最小力量去起钳制的作用。

如袭击部队是大游击队或独立团、营，则应该将部队分为两队或三队，从两个或三个方面同时袭击。

但实行这种办法要遵守下列的条件：（1）不可平分兵力。要在

一个主要方面配置较大兵力，而在其他一个或二个次要方面配置较小的兵力。（2）不可远远分兵。应在离开敌人警戒线大概夜间约两里白天约五里之处分兵，才可使各方面突击时间一致，并使夜间不迷失道路。（3）要截断敌人退路。两个至三个方面必须有一个是当着敌人主要退路的，阻止敌人从这里逃跑，敌人逃跑时能截击消灭之。袭击的主要目的是消灭敌人将其缴械，只有用包围或迂回方法将敌人主要退路截断才能达到目的。（4）要约定识别的记号，使在冲锋错乱之时，能认得清敌人与自己。所有这些办法，在行军出发之前都应依照当时所得情况大致规定出来，此时只依照实地视察，加以审查，如有不合才加以改变。

如对附近某方向有敌人增援的顾虑时，应派出少数人去指定地点担任警戒。

所有到达袭击目的地附近的一切必须的动作，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以便迅速转入进攻和冲锋。决不可停止过久，致敌人发觉加强其守备，使我攻击困难，或乘机逃跑使我扑一个空。

（十九）冲锋动作：

（1）开始冲锋，须照预定时间突然实行之。如有两个或三个方面同时攻击时，必须计算到主要方面的情况（地形道路等），而以主要方面部队到达冲锋出发地所需要的最少时间，作为各方面共同的开始冲锋时间。

（2）不要作声，不要打枪，不要唤杀，用刺刀、梭镖、大刀等一下冲入敌人的配置，扑拢敌身而格杀起来，这样把敌人解决。使用手榴弹（有手榴弹时），也不要过远抛去。要逼近抛向密集的敌人，趁着一声爆炸，即拿白刃挺进解决战斗。

（3）只有在钳制方面，才可以用少数火器射击敌人，目的在吸

引敌人到自己方面来，使突击方面易于取胜。

（4）如敌人依据房屋顽抗，应放火烧屋，逼其投降。不肯投降时，乘着房屋一部起火敌人慌乱之际，从房屋的另一部登墙突入，将其缴械。不能突入，也把敌人烧死。因此，在出发前，估计敌人有围守房屋可能时，即应准备点火器材（洋油、长把上扎草等）带去。出发前，如查明敌人有竹钉、外壕或土围子时，就要带禾草、板片、楼梯等去，以便通过障碍物，爬入土围子。

（5）追击。袭击成功，如敌人一部或大部溃退时，则用迅速的追击手段解决之。追击一般不宜过远，只有附近无敌顾虑，才可追击得远些。

（二十）袭击后的动作：

（1）袭击成功时：立即把部队集合，连同已收容的伤员，已集中的俘虏战利品等，带往通来路的地方，占领阵地，集结整理，严防残敌反攻及附近敌人增援队的袭击。

主力集结后，再派出一个小的分队及必要工作人员，到作战地点，收容遗下的伤员，清查散处的俘虏与胜利品，征集资材及捉土豪。

关于处置俘虏：在敌人后方的游击队，应把重要的及为士兵所痛恨的俘虏官而特别是法西斯蒂清出，立即枪毙；俘虏士兵则向之作简短讲话立即放走。在苏区边境的游击队，则将俘虏带回后方处置。

如情况紧张，须把这些战后工作尽可能缩短时间，以便游击队迅速地胜利地撤去。

只有在敌人消灭，或残敌已无反攻能力，附近又没有敌情顾虑时，才可容许相当延长时间散发财物给当地工农群众，并作简明有

力的政治宣传。不管怎样，游击队不应在那里宿营。

游击队撤去，可先向假方向走，再转到真的方向，使敌人难于追寻。

（2）不成功时：如敌人占领阵地顽抗无解决战斗希望时，即应退出战斗，有计划地向〔后〕撤退，此时需要指挥员当机立断，不稍犹豫。如敌人举行反攻或追击时，小游击队因其轻便可以先行分路退却，然后会集于预定的集合场。独立团、营则应在退却方向的有利阵地上配置掩护队，抑制敌人的追击，掩护主力分路向预定集合场撤退。主力撤退完毕，掩护队才能撤退。不论怎样，撤退要是有计划有秩序的。掩护必须收容遗下的伤员。

预定集合场，原是准备失利时用的，在下达袭击命令时，就要规定出来，通常规定在前一夜的宿营地。

（二十一）袭击堡垒、寨子、土围子及城市：

力量薄弱的地主武装及少数敌军驻守之堡垒、寨子、土围子与城市，游击队有去袭击的责任。但实行时须分别采用下述方法：

（1）夜间秘密接近，乘其不备，悄然爬入。

（2）如被敌人发觉，则改为小部队易攻他方吸引敌人，主力从戒备松懈处袭入。

（3）白天伪装敌军，使守备之敌误为友军，乘机袭入。

（4）野战将其击溃，跟踪追击，乘势袭入。

（5）各种方法都不能袭入，敌人固守不出，而我游击部队力量充足，又必须消灭这个敌人时，则可将袭击计划，改为围攻计划，而用地道爆破之法攻入。但这只限于苏区边境的游击队有十分必要时行之。

（二十二）扰敌或钳制敌人：

当红军与敌人作战期间，为了疲劳敌人兵力，引起敌人恐慌，在敌人宿营地附近的游击队、游击组，可举行扰敌动作。时间以在黄昏、半夜或拂晓为最适宜。每次人数要少，以便轮番去干；动作要快，使自己不受损失，要接近敌人宿营地突然向之射击，以引起敌人惊慌。

当红军与敌人战斗之际，游击队、游击组可在红军意图之下担负钳制敌人一部的任务。主要是虚张声势，多作疑兵，使敌人误以为是红军，分散兵力来对付游击队，并不须进入严重的战斗。

第三节 袭击行动的敌人

（二十三）游击队不但要善于运用袭击战术去消灭和打击驻止中的敌人，还要善于运用袭击战术去消灭和打击行动中的敌人。因为在敌人后方与苏区边境的红色游击队，是经常可以看见敌人大小部队及其辎重的移动的。袭击行动中的敌人，学会“伏击”与“急袭”——袭击敌人行动的两个主要方法，给予这些敌人以随时随地出其不意的打击，是游击队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十四）伏击就是游击队有计划地隐蔽埋伏于道路旁边，向着正在进行的敌人及其辎重举行突然的袭击，从而消灭或打击这些敌人夺取他们的辎重的一种有效方法。其中如侦知敌人走某条路来，埋伏等候该敌，待他一到立起袭击，这个叫做“等候伏击”。不知敌人走哪条路来或者敌人并未准备动作派一个队伍去引诱该敌，待他一到立起袭击，这个叫做“引诱伏击”。

（二十五）伏击首要注意侦察：

（1）没有侦察，不明敌情，根本就不能设埋伏。侦察不准确，

误以敌人大部队为小部队伏击就会错误；该以敌人走甲路而敌人走了乙路伏击就要落空。

（2）为了侦察确实，游击队一面要利用居民中拥护与同情自己的人，多方接近敌人驻所或行军中的宿营地，从敌人士兵夫子口中得必要情况（部队大小、武器、战斗力、辎重种类、何时将走何路）；一面派出自己有训练的侦察班直接进行侦察，单靠居民报告是容易误事的。

（3）侦察得来的情况要给以仔细分析，才能得出正确判断，定下伏击决心。

（4）要严守秘密。一面使派出的侦察人员不于疏忽中走漏消息；一面在自己驻地周围封锁交通，使敌无从侦察游击队消息，否则敌人有可能对游击队先来一个袭击，或于埋伏时敌人对游击队来一个相反的“设埋伏”。必须记着：不论在敌人后方或苏区边境，敌人的侦探是很多的。

（二十六）其次要注意选择地区：

好的伏击地区能帮助游击队发挥极大的威力，敌人却为地形限制不易施展，甚或只好束手待毙。伏击地区以具备下列条件为合宜：

（1）有良好隐蔽：使游击队容易看见敌人，敌人不容易看见游击队；

（2）有良好地形：使游击队容易攻击敌人，敌人不容易攻击游击队。

（二十七）实施伏击：

（1）开进：第一，时间不要早了，早了使游击队久处于埋伏中，减弱了紧张性与慎重性，容易暴露企图，增大被敌发觉的危险；也不要迟了，迟了来不及设埋伏。第二，行进路要隐蔽，当常

走小路走无路的山地谷地。

(2)设埋伏：主要是配置兵力，按照游击队兵力大小，地形情况而定。通常在险要的地方派出钳制队。钳制敌人一部，其兵力不得多于全队百分之三十。在利于突击的地方派出突击队，为解决战斗的主力，兵力不得少于全队百分之七十。在有其他敌情顾虑的地方派出警戒队，通常派出七至十五人的侦察组任之，只有独立团、营，才可于必要时派出一排人左右的警戒队，以免分散兵力。

伏击计划中，如确知敌人是小部队，应堵塞其先头，截断其退路，企图将敌人整个消灭。如知敌人是大部队，则应放走其先头，甚或本队也放他走，专门截击其后尾。这些都是要预先布置的。

开始出击的信号，各分队出击的方向与运动路，都要事先告知各分队首长。

埋伏中保持极端的隐蔽与肃静，不准吃烟，不准讲话，不准随意探看。

(3)战场观察：设立两个观察所，第一个设在通敌人来路十里至十五里之处，派一负责人带三至四个通信员到那里去观察敌人来的情形，不断报告指挥员。指挥员根据报告重新审查自己的配置，如与敌情不相符合，立即改变配置的全部或某些部分。

这个观察所直至敌人全部通过方才收回。第二个设在埋伏地区，指挥员亲去观察，以便适时发出开始出发信号。

(4)出击：第一，开始出击时间要选择得很好，这要指挥员能够抓住敌人行进中一个恰好的最利于自己出击的时机；同时还要全部队员服从指挥员的统一号令，不得自由行动，让人事先发觉。第二，出击动作要迅速、猛烈，时机一到，指挥员发出了信号，部队就立刻动作，打他一个措手不及。此时钳制队极力把敌人钳制住，

而突击队，则猛力奔向敌人猛烈开火，跟即冲锋，迅速解决战斗。任何迟疑与畏缩，都是不利的。

（5）战斗成功：立即集结部队，收容伤员，处置俘虏，收集战利品，迅速撤去。如消灭的只是敌人一部，撤去尤其要快，不然就有受敌人反攻的危险。

（6）不成功：战斗遇到敌人顽抗没有胜利希望时，应迅速退出战斗。已知不利而继续硬打，那是蠢的干法。这种时候，指挥员要有最大的机灵性。

（7）再一种机断：指挥员的机断性还要表现于别一种时候，即在开始出击以前，如发现敌人兵力过于强大，或埋伏计划被敌人发觉，敌人已经占领了阵地，出击毫无胜算，就应停止出击，断然撤退，保存自己力量。

（8）但有一种伏击：目的不在消灭敌人，而在杀伤敌人扰乱敌人的行军，则不论敌人多少，埋伏是否发觉，都应执行任务的。举行这种伏击部队要小，地点要多，动作要机警敏捷，如果这样做，是通常能够完成任务的。

（9）伏击敌人落伍兵、传令兵、采买、侦察等单个或少数人员，这是游击组会干的事，这种机会很多，不应放弃。

（二十八）伏击敌人的运输队、征发队、抢禾队：

游击队、游击组伏击敌人的运输队、征发队、抢禾队，通常是容易成功的，因为运输队行动不灵便，征发队、抢禾队则要分散去征发与抢割。

（1）布置伏击运输队：应把游击队分为两部，一部准备同敌人掩护队战斗，另一部则准备夺取或毁坏其运输品。当着敌人运输队行进到埋伏地区时，先射击其先头部分，使整个运输行列停止下

来，伕子则惊慌乱跑，跟即驱逐或消灭其掩护队，而夺取其运输品，夺取不完的毁掉它。如要防止运输队向后跟走，须派少数人射击其后尾。

(2)布置伏击征发队：或在敌人尚未接近村庄时行之：游击队预先埋伏于敌来必须地点，待其一到，立起袭击而消灭之。或在敌人进了村庄分向各家征发时行之：此时最为有利，因为征发队的大部分分散各处不容易集合。或待敌人征发完毕满载而归之时行之：乃在游击队事先有准备不能实行前两项办法时，可以这样做。但不论何时伏击，游击队均须用突然的动作袭击敌人的掩护队，方能达到目的。

(3)布置袭击抢禾队：与伏击征发队办法相同，可于敌人刚来时、割禾时、回去时这三种时机，依据情况实行之。

(二十九)伏击汽车火车船舶:

(1)伏击汽车: 地点应择在转弯处或上下坡处。在这种地点横放石头木头，或挖成陷阱，或埋设地雷（陷阱、地雷之上加作伪装)，使汽车碰坏、跌倒、炸烂。游击队则埋伏于其近旁隐蔽地点，汽车一到，以一个小的分队拦阻先头，再一个小的分队截断后路，中间多数人捕捉汽车，掳其人物，而把汽车破坏，驾车工人则宣传释放他。车中如有护卫兵，须用迅速手段解除其武装。袭击汽车的战术，在敌人汽车路旁边的游击队、游击组都要学习而实行之，以破坏敌人利用汽车运输进攻苏维埃红军的计划。

(2)伏击火车：转弯处、上下坡处、有高堤处、洼地、隧道口，都是伏击的好地点。方法：卸松拆散路轨的一段，使列车到时跌出轨外；或在轨上用大石大木横塞起来，碰坏列车，制止列车前进。游击队分成三部：一部占领阵地防列车卫队抵抗，一部占领路

旁对车厢射击，又一部进入车厢收缴枪械，俘虏人物，最后放火焚烧车辆。中国铁路虽不发达，帝国主义国民党却利用已成各路为进攻苏维埃红军之用，因此铁路两旁的游击队、游击组有破坏铁路袭击列车的责任。

（3）伏击船舶：为敌人利用装兵装物以进攻苏维埃红军的船舶，游击队、游击组有责任去袭击他，但民用船舶不在此内。埋伏时游击队分为两部：主要一部准备迎接船头，次要一部准备截击船尾。敌船一到，游击队从埋伏中出来占领河岸之高起处，或弯曲处，对着进入伏击地段的船舶施行突然射击，命令船舶靠向自己岸边，要在船舶表示遵令靠岸时才可停止射击。靠岸后立即分别处置船中人物，官船破坏，民船放回，船工散给财物。如船里有敌人护卫队，须用火力压迫而降服之。

（三十）对遭遇的敌人举行急袭：

袭击行动中的敌人，除有计划地设埋伏外，还有游击队在行进路上遭遇敌人，这时战斗的方法是举行急袭。

急袭要看敌人兵力的大小强弱。

游击队预见有遭遇敌人的可能时（预期遭遇），指挥员要同伪装侦察组在部队先头三至五里行进（政委率领本队前进），以便亲自观察敌情，争取机动。如遭遇的是弱小敌人，即应抓住先机之利，立下决心，乘机急袭。这种急袭，要是一种带埋伏性质的突然袭击，即把游击队迅速转入敌人侧面，配置于隐蔽地点，对行进之敌突然开火，跟即冲锋，一气解决战斗。敌人溃退时，附近如无敌情顾虑，则跟踪追击，期于尽数扑灭，但不得追击太远。

如遭遇的是强大敌人，即应避开战斗，迅速撤退，不稍犹豫。对一切不预期遭遇的以及情况不明的敌人，都应避开不打，免

受无益的损失。

骤遇强敌，既难战胜又难避开时，先用火力制止敌人前进，然后自己迅速撤退。

遭遇战要有最快决心与最大机动，迟疑不决是危险的。

（三十一）用急袭直接帮助红军作战：

当红军与敌军战斗之际，靠近这一会战地不远的游击队，应该在敌人战线附近施行急袭，帮助红军取得胜利。在战斗时，敌人的后方勤务是十分要紧的，游击队、游击组应在敌人的直接后方向其辎重队、野战医院、参谋处以及未列入战斗一切人员，施行急袭，引起其惊恐与扰乱，使敌人不得不从预备队中抽出一部分兵力来对付游击队，这就削弱了在战线上战斗的敌人，直接帮助了红军。

游击队亦可向靠近战线的敌人预备队挑战，这并不须进入严重战斗，仅将敌人的兵力和注意力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即已大大地帮助了红军作战。

当敌人退却之际，游击队、游击组以不间断的动作向退却敌人沿途袭击，使敌人惊慌失措，增大他的损失。

第四节 破坏敌人的后方

（三十二）敌人进攻苏维埃红军，依靠了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联络其后方与前线，集中大量的资材以接济前线，如果敌人的交通发生障碍，资材受到损失，就要立即影响他的进攻部队。因此，破坏敌人的交通、通信及一切军用设备和资材，是游击队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十三）游击队执行破坏任务时须注意如下事项：

（1）熟悉情况、利用地形、忽然出来和迅速退去。

（2）分为工作队与掩护队。工作队实施破坏。掩护队位置于有发现敌情可能的方向，发现敌人向工作地行进时，则开火抑制之。因此掩护队须有足够的力量，并须准备同敌人战斗。如遇少数敌人出来，则奋力解决之。两队之间须有密切的通信联络。工作完毕，即用约定的信号通知掩护队，两队迅速集合于预定地点，遮盖行踪，飘然而去。

（3）专门实施破坏工作的时间，通常以在夜间为好。但游击队普通作战时，也要尽可能联系破坏工作。

（4）破坏普通行军路及桥梁须估计情形，要是能给敌人行军以直接重大影响的与红军所不能利用的，才破坏他。并要向居民群众解释破坏的意义，否则容易引起居民不满意。

（5）夺取敌人的资材，除带走供游击队自用，并尽可能帮助红军外，尽量散发当地群众，散发不完的，毁掉他。

（三十四）下述简易的破坏法，游击队可参照自己的经验执行之：

（1）破坏电线：

不论电话线、电报线，最好在架线通过河流及谷地等处以及在两个通信所的中央，扼要剪断，使敌人不易修复。电杆烧毁，电线收走或抛入水中。

（2）破坏桥梁：

破坏木桥浮桥：破坏木桥办法：将桥脚捆上禾草、干柴、松光，或其他易燃物，点起火来，将全桥烧掉，这是最难修复的，其次拆去桥板，仅留桥脚。再次，从靠岸搭板处两头各拆一段，或从中央拆去数段。这三种办法，可依情况选用一种。破坏浮桥，主要适用火烧办法；次则拆断其一端或两端使桥材随流逐走。其他渡河

器材，一并烧掉，或抛河中。

破坏石桥：最快是用黑色火药从桥石缝口（略为凿大）填入筑紧，插上引线，点火爆塌。爆处应在桥的中央，长桥则每段给它爆塌。无火药时用锄挖毁。

（3）破坏汽车路与铁路：

破坏汽车路：挖毁路基之一部，主要挖毁其转弯处，上坡下坡处。敌人运输很多利用汽车路，破坏汽车路是重要工作。

破坏铁路：主要拆毁路轨。拆法：拔起其狗头钉，使铁轨离开枕木。次将螺丝卸下，使铁轨两段〈端〉离开。此外，或挖空枕木下面的砂土或将隧道填塞起来。这些都是使火车到时，出轨倾复。破坏路桥特别是铁桥，影响更大，方法采用爆炸。沿途电杆，则砍倒焚毁。车站上的信号、分轨器、十字杆、蓄水台，特别是车辆，都应尽可能拆烂、炸毁、烧掉。

（4）破坏兵站仓库：

办法都用火烧。最好摸入屋内放火。其次用长把点火引烧其屋檐。还有一法，即用黑色火药数斤，装入布袋或竹篓内（不要塞紧了）再包上些硫磺同松香的混合物，一起装在箱子内或洋油桶内，用长的引线从黑色药包通到箱外，点火向着窗内抛入，达到焚烧目的。

第五节 对付敌人的围剿与追击

（三十五）在敌人后方的游击队因为积极发展游击战争，发动群众斗争，破坏敌人的交通及其后方机关，这些动作，都直接动摇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削弱与分散敌人对苏维埃红军进攻的力量。因

此，敌人决不会放松游击队，敌人将依据游击队力量的大小与对于他们损害的程度，调动可能的力量，举行对于游击队的围剿与追击，企图消灭游击队，保护他的后方。这种情形，是游击队领导者必须估计到的。游击队的同志们必须明白：调动敌人的力量越多，证明游击队活动的成绩越大，给予红军的帮助也就越大。同时也可以明白：游击队不但要有计划地袭击敌人，破坏敌人的交通与后方机关，还一定要有计划地战胜敌人的围剿和追击，如果游击队不能战胜敌人的围剿与追击，就不能继续发展游击战争；也就不能真正创立根据地，开辟新苏区，发展自己成为红军。并且要明白：围剿与追击将是经常发生的，而且有时游击队的环境将是非常困难的，只有战胜围剿与追击，战胜任何困难环境，才是游击队的彻底的胜利。

在苏区边境的游击队，因为他是主力红军直接作战的助手，所以敌人对付游击队也是同他进攻红军及防止红军直接连在一块的。因此游击队对付敌人的围剿，也是直接包括在我们整个粉碎敌人围剿的计划之内，游击队在红军总的任务之下执行自己的任务。

（三十六）游击队指挥员须随时估计敌我形势，估计自己某一时的活动会引起敌人怎样的行动，敌人当时已有何种对付游击队的计划（从敌人行动上看出来），依据这些情况作出自己对付围剿计划。游击队作出自己计划时必须依据下列的原则：

（1）争取主动地位，不让敌人占去先机之利；

（2）密切依靠群众，动员与武装群众，坚决反对敌人的围剿；

（3）团结干部与战斗员。随时向他们说明敌我形势，反对因形势变动而发生的不正确的倾向，准备最艰苦的战斗；

（4）坚决镇压反革命，严防内部反革命分子的捣乱与叛变；

（5）集中主力行动不分散力量，在有胜算与避免无益损害的条件之下作战，巧妙机动地去战胜敌人；

（6）粮食金钱等物质条件的保证。

（三十七）游击队对围剿之敌作战应采用下列方法：

（1）不待敌人前进就去袭击敌人，打破敌人的进攻计划。当敌人不强大又无坚固的工事堡垒时采用这种方式是最好的。敌人布置几路进攻时，首先消灭其薄弱者。这样的作战适用第二章第二节所述各种方法。

（2）待敌人进到适当地点在运动中消灭之。当敌人有坚固的工事堡垒，不利游击队袭击时，采用这种方法是最好的。这样的作战，适用第二章第三节所述各种方法。

（3）派出支队到敌人围攻线外，破坏敌人后方，分散敌人的力量，这是辅助的方法。从地方小游击队派出，不应分割主力。

（三十八）当敌人有力部队突入赤色根据地追寻游击队作战，或几路配合同时进迫，游击队战况不利，继续作战无胜利把握时，游击队可以而且应该脱离这些敌人，超出围攻线外，保存自己有生力量，主动地有计划地引退敌人，打破围剿。

游击队超出围攻线后，可到更大的范围内去活动，在那里发展游击战争，创立新根据地。而在原地留下地方的小游击队，继续发展斗争。一有可能，游击队又可回到原地活动。游击队采用这样的飘忽不定灵动机警的战术，可使敌人的许多进攻部队没有办法。而游击队在这样的动作中，可以找到许多机会消灭弱小的敌人，扩大自己的力量。

但必须严格防止无必要与无计划的动作。必须记着：灵动机警不是无目的无计划的逃跑。

（三十九）游击队必须有计划地对付敌人的长途追击：

敌人举行长途追击，虽则敌人的力量强大，也常常不能用于本地生长的游击队，因为这种游击队，熟悉地形，与群众联系密切，而敌人则否。敌人的长途追击却常常用于远道新去不熟悉情形的游击队，因此被强大敌人追击的游击队一定要有坚决的计划、巧妙的方法，去脱离这些敌人。首先游击队的领导者要坚定自己的决心，并拿这个决心去团结部属，镇静地计划脱离追击的办法，克服部属中的动摇情绪（特别当遭受了敌人打击及行军疲劳给养困难时，这种情绪是容易生长的）。游击队首长的领导艺术，也就最需要在这种特殊困难时候表现出来，这是第一件要紧的事。第二，虽在被敌人追击中，行军时仍须极力接近群众，细心向群众查问附近及前进方向的敌情地形，并尽一切可能争取工农分子加入自己的队伍，从他们更加了解情况，使用他们作向导。游击队接近群众了解情况，就如同鱼得了水、瞎子得了光明一样，这是第二件要紧的事。第三，采用最好的隐蔽法（打圈子、走偏僻路、设置假路标、从宿营地深夜开走以及于情况许可时从隐蔽中绕道弯回突然插入敌人后面向相反方向行进等）与伪装法（变换服装、有时假装敌人部队等），并于必要时采取最强度的行军法（如一天走百余里）。用这些方法，通常可使追击的敌人忽然失掉游击队的行踪，而不得不停止其追击。第四，脱离了敌人追击之后，立即选定好的落脚地，争取群众拥护自己，开展游击战争消灭敌人，这时游击队便又开辟了自己的新环境。

游击队在确实查明了向自己追击的敌人是不强的地主武装或白军小部的时候，就要精密选择最适当的时间与地区，用设埋伏方法给敌人以突然的出其不意的打击，来制止敌人的追击。这是对追敌采用反攻战术，这种战术的采用应该特别谨慎，首先是查明敌情估

计其确能战胜，第二是伏击的时间地区都要恰好，第三要用绝大努力提起全队的决战精神，而在实施时要用最坚决迅速的动作，将敌人扑灭于游击队的一击之下。不注意这些条件而轻率举行有决战意义的反攻是不许可的。

第六节 关于行军宿营给养卫生等事项

（四十）行军应注意事项：

（1）多走隐蔽小路，少走大路，多走不相同的路，少走老路；必要时可采用打圈子法，深夜开走法，强行军法，有时还可采用隐蔽绕至敌后相反方向行进法。

必要时采用伪装（假装敌人），使敌人认不清是游击队，但这只于必要时行之，并要向队员说明其意义。

（2）在行军纵队先头配置伪装的侦察班（如装着担伕之类）。其任务是：（A）侦查敌人道路；（B）有袭击任务时，如发现向相同方向前进的行人，则超过行人，而把行人抑留在后面，以免走漏消息；（C）发现敌人个别的侦探或步哨，如有袭击任务，则或报告首长弯路前进避免发觉（有可能时）；如无袭击任务，则一概捕捉或袭击之；（D）遭遇敌人部队时，立即报告首长，依据任务与情况迅速处置：或举行急袭，或避开他；（E）设置路标（首长须令后卫分队指定专人将路标收起）。

侦察班应是经常的组织，依游击队大小，以七至十五人编成之，成分均要是游击队中机警、勇敢、沉着的队员，用好的干部当班长。侦察班夜间在部队先头一至二里行进，白天在先头三至五里行进。侦察班与游击队首长之间要有好的通讯联络。

后面有敌情顾虑时，派出少数侦察员于后卫分队的后面行进，侦察敌情。

（3）行军时首长的位置：前面有敌情顾虑时，首长随先头分队指挥员一起行进，留政指（或政委）及副率领本队；后面有敌情顾虑时，首长随后卫分队指挥员行进；翼侧有敌情顾虑时，首长在本队位置。

（4）向导：白天要两个，一在侦察班，一在前卫分队；夜间每分队要一个。但道路熟悉时不在此例。

（5）游击队行军通常只要小休息，不要大休息；休息时要择森林隐蔽地，免暴露目标。

（6）通过敌人封锁线时，要作出严密的行军计划。特别注意如下几点：（一）预先将敌人堡垒数，堡垒位置，各堡垒间距离，敌人配置，何处有何路可容游击队通过等，调查明白。（二）通过时间要在夜间；预先把通过时应注意事项详告各分队首长及队员，并须预先演习夜间通过动作。（三）预先规定通过后的集合地告知各分队首长，如失联络，则各分队单独前进，到指定地点集合。（四）准备被敌人发觉时的处置。（五）部队最高级干部（游击队的队长、政指，独立团的团长、政委、参谋长、总支书）临时分配到各分队去加强领导。（六）如敌人堡垒密集，游击队较大，不能一路通过时，可用分路通过法，将部队分为若干小队，从许多堡垒间穿插过去，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十一）宿营应注意事项：

（1）游击队配置宿营的原则，既要能休息兵力，又要能防御事变。

（2）首先是依据情况来选择宿营地与配置警戒。如四面两天行

程内没有敌人，居民群众拥护游击队能对外封锁消息，地形又复杂险要，则游击队可以在当地村庄中宿营，警戒也只要派出潜伏哨（这是一定要派的，从侦察班派出）就够了。

如果没有这种条件，或条件不完备时，宿营地的选择与警戒设置就要十分注意。（一）不要在大村庄中宿营，情况严重时要在村外森林地宿营。（二）最好每夜变换一个宿营地，使敌人无从捉摸游击队。情况严重时，应一夜换两个宿营地，先在一地配置宿营，几点钟后又悄然移到别地宿营去了，两地相隔须在十里左右，敌人要来袭击也使他在前一假宿营地扑一个空。（三）进入宿营地要在黄昏时及黄昏后。（四）四面派出潜伏哨，重要路上派出军事哨。独立团、营则要向重要路上派出排哨或连哨，要有一个军事哨配置在紧靠宿营地的制高点上。（五）宿营地一定要背靠着山或好的森林地。（六）警戒位置要隐蔽，又要能看得见各方来的接近地。

（3）不论何种情况，一到宿营地（即使在深夜），首长要率领各分队指挥员亲自察看地形，道路（敌人可能来的，自己准备撤退的），和紧急集合场，亲自配置警戒，亲自指示各分队在发生敌情时，队伍如何动作，不得顾惜疲劳不去察看与指示。

（4）不论何种情况，部队除派出警戒外，要集结一起宿营。如村内有许多房屋，游击队只应占据必要部分，并要是利于防御敌人的，不可贪图方便多占房子、找好的房子。首长要同队员一起睡觉，不要单独找房子，通信员要在首长身边。

（5）不论何种情况，都要作战斗准备。枪枝包袱要靠放身边。情况严重时，不要脱衣、解子弹带睡；并可将屋壁凿成枪眼。要规定敌人袭击时的警戒信号。

（6）对付敌人袭击的动作：

一接敌人来袭的警报,立即将部队照预先指定道路带往紧急集合场集合,点查人员与武装。警戒队须同敌人抗战,以掩护部队集合,直至接到首长命令才能撤退。无论如何撤退要是有秩序的。夜间要十分肃静与镇静,不要做声,不要打枪(除警戒队外),不要惊慌乱走,以免敌人察知游击队集合场在何处及向何路退却。

如袭击之敌已经突入警戒,配置不能安静撤退,便要立即利用附近阵地抵抗敌人,直至部队完全到集合场集合,方才有秩序地撤退。

如敌人已包围房屋,游击队还在房屋内时,则首长应立即派部队之一部从墙头、窗口及凿的枪眼向外射击,制止敌人接近及冲入房屋,而将余部集结一起作预备队。此时首长应一面指挥抗战,一面向分队指挥员及队员说明坚决抵御及准备冲出的必要与可能,一面敏锐观察敌人情况,选择敌人的薄弱部,须知夜间袭击,敌人是难于一下子冲进房里来的,只要首长有决心、有指挥,能团结部属,冲出包围是完全可能的。待敌情已弄清,部队已集结,薄弱部已选好,即应突然举行反冲锋,从敌人的薄弱部一下冲出去。如敌人不强,这常常能够将他打退,或消灭其一部,而游击队可胜利地再返原地。

如在敌人突然袭击中丧失了宿营地,而有一部分队员被捕或没有退出房屋时,游击队应马上试图夺回宿营地,以便救出这些同志。这种目的许多时候是能够达到的,因为刚才胜利的敌人,战斗后常常在紊乱状态中,并且常常疏于警戒不防备游击队的反攻。

如敌人白天袭击,那末游击队就更易观察敌情与选择弱点,只要游击队能迅速集结部队,很好利用阵地,适时地坚决地举行反击突击与反冲锋,也是能够把敌人打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