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于今年十一一月十一日(广州暴动纪念日)召集第一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并定中央苏区在九月至十一月，完成乡苏市苏的选举，及区，县，省三级的苏维埃代表大会。
这次选举是从乡苏，市苏，一直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完全实行改选。
这是一个伟大的工作，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参加政权巩固政权的伟大的运动。
这次选举运动，正当着一方面，革命战争对于敌人的四次r围剿」得到了全部胜利，中央苏区及全国各苏区的红军与工农劳苦群众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消灭敌人部队，扩大红军与地方武装，深入查田运动，实施劳动法，发展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扩大苏维埃领土，都得到了很大的成绩。

白色区域，在日本占领满洲热河华北，扩大其强盗战争，国民党签订卖国协定完全投降帝国主义的过程中，全国工农兵士群众，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的革命潮流，进到了更高的阶段。

但是另一方面，国民党自四次「围剿」惨败后，更加露骨的投降帝国主义，出卖中国，向美，英，法，意，德，各帝国主义国家订立密约，实行大借款大买军火，进行其第五次的向苏区围攻，中央政府正在以充分的决心，领导广大群众与红军，争取粉碎敌人五次「围剿」的新的更加伟大的胜利。
我们的各个苏区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这次普遍的选举。
因此，这次选举，是负有伟大历史任务的。
要使这次选举密切地与当前中心政治任务联系起来，要从选举中来健全各级苏维埃的组织与工作，要在一一苏大会上总结两年来的斗争经验，讨论新的策略，加强苏维埃对于中国革命的领导，粉碎敌人的新进攻，争取革命在江西及邻近几省的首先的胜利。

为了这个目的，必须经过广泛的宣传鼓动工作，在广大群众中造成选举运动的热潮，使每个工人与农民都懂得这次选举的重大意义。

争取大多数选民来参加选举，同时要使这次选举得到完满成功，必须仔细检阅过去选举的经验，收集过去选举的成绩，而避免过去选举中的缺点与错误，才能使这次选举成为最完满的一次选举。

()一过去选举经验的总结首先应该指出，在第一次全苏大会前的苏维埃选举，与在第一次全苏大会后的苏维埃选举，有很大的不同。

一苏大会前的选举，最显著的是没有明确的选举法，居民中有选举权的与没有选举权的没有明白的划清。
在方法上，多是用一种群众大会方式进行选举。
群众的多数还不充分认识选举是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重要关节，因此没有争取选民的多数来参加选举。

在一苏大会后，由于中央政府的领导与阶级斗争的进一步发展，两次选举的表现和以前是大不相同了。
选举细则制定了，选民与非选民开始严格的分开。
开始用选民大会方式在选举委员会领导之下进行选举。
选民对于选举意义的认识提高，因此参加选举的人数增加了。
一苏大会后两次选举中第一一次比第一次参加选举的人数更见增多，部分地方竟达到了选民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兴国与赣东北)。
许多地方的选举大会上(尤其是第一一次选举)发动了选民对候选名单的热烈的批评。
收集了许多选民关于自己实际生活问题的提案。
在这个基础上，苏维埃的成分比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果说过去有不少的阶级异己分子与投机分子混入苏维埃中来，经过一苏大会后的两次改选，这些成分大批的被淘汰了。
相反的方面，大批工农先进分子被选举到了苏维埃，建筑了苏维埃大厦的强固的基础。
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工人成分的加多与加强，形成了苏维埃中无产阶级的骨干。
建立了乡苏与市苏的经常代表会议制度。
所有这些不可否认的成绩，都证明与一苏大会前的选举有很大的进步。
但是一苏大会后的两次选举不是没有缺点与错误的。
只有我们正确的估计了成绩，又清楚的认识了错误，才能更顺利的开展目前这一次选举，使这一次选举与前两次选举更加表现他的不同与进步。
前两次选举中最主要的缺点错误是：()一发动群众不充分。
这里主要是许多地方政府的主席与主席团还不深刻认识选举的重要意义，因此没有着重去讨论领导选举的问题，没有着重去做关于选举的宣传鼓动工作，因此参加选举的人数，除一部分地方之外，许多的地方还没有达到大多数的程度。

(一)一在选举中许多地方不能如兴国第一一次选举时一样，发动热烈的批评与斗争，发动群众讨论提案。

个别地方则完全是和平改选，形式上改换了一些代表和负责人，实质上与过去状况没有多大变更。

(三)多数地方没有把查田运动与检查劳动法的斗争同选举运动密切联系起来，不知道在选举之前开展查田运动，工农检查部进行检举运动，劳动部检查劳动法的实施，因此一方面，不能高度开展农村中与城市中的阶级斗争，激发工人与农民的积极性，来参加选举，监督选举，浦出无数积极坚决分子贡献给选举。

另一方面，就使得一些消极怠工分子，贪污腐化分子，甚至阶级异己分子，事先未被查出，还能够借着选举混入苏维埃政权中来。

(四)对于吸引工人积极分子使之当选，许多地方还做得不够，工人当选的数量质量虽有增加，但仍未达到应有的程度。

(五)对于使女工农妇当选到苏维埃工作，许多地方注意得非常不够，因此，除兴国等处有好的成绩外，许多地方乡苏中劳动妇女当选的依然不多，一部分乡苏甚至一个女代表都还没有。
区以上政府女子当选为委员的一般就都更少了。
(六)选举方法上的错误••第一，是选举会单位太大，多数地方都是以乡为单位开会，使选民到会不容易。
工人与农民混合开会，使工人不容易选举他们所要选举的人。
第二，是将候选名单整个的报告讨论表决，而不是按名逐一报告，逐一讨论，逐一表决，使选民真意不能充分发表，不良分子容易蒙混当选。
这个错误发现在许多地方。
第三，是许多地方选举委员会不起作用，仍然只是政府主席等几个人在领导选举。
第四，有少数地方简直违反选举法令，不开选民大会，而由区乡政府负责人指派乡苏代表，这是绝对错误的办法。

所有过去的经验—不论是成功方面与缺点错误方面，都是我们目前选举的教训，学习过去成功的地方，而坚决不容许过去的缺点错误再存在于这次选举，就是我们总结过去经验的目的。

(二)此次选举的方针苏维埃政府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府，这是目前阶段上革命政权的基本原则。

这个原则首先表现在苏维埃的选举上：一方面剥夺一切剥削分子的选举权，另一方面吸引尽可能多数的工人农民及贫民分子积极的参加选举。

中央执行委员会在这个原则下，除了重新颁布选举法之外，特再依据过去的经验，对于目前进行的选举有如下各项的指示：()一责成人民委员会及土地人民委员部，着力指导各级政府抓紧这一时期的查田运动工作。

要使各地冒称中农贫农偷取了选举权的地主富农成分彻底清查出来，使这次选举的权利完全落在工农身上。
要在查田斗争中去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去锻练大批群众干部贡献到选举中来。
劳动人民委员部要抓紧这一时机指导各级劳动部着力于劳动法实施情形的检查。
开展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保护工人的日常利益，发动工人积极的参加选举，并在选举运动中起领导的作用。
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应抓紧这一时机开展苏维埃工作人员中的检举运动。
有系统的迅速的发动思想斗争，用自我批评的火力反对贪污腐化现象，反对对于查田运动对于检查劳动法实施的消极怠工现象，反对对于选举工作的官僚主义方式。

尤其要驱逐暗藏在苏维埃中的阶级异己分子(成分不好，又加工作不好的)，使他们不能在选举工作中起坏的领导作用。

(一)一内务人民委员部与教育人民委员部应着力指导各级内务部与教育部，立即进行此次选举的宣传鼓动工作。

不但要组织选举宣传队，而且要使一切农村中与城市中的俱乐部，识字班，夜学校，小学校，列宁室，与墙报，都为此次选举活动起来。
关于宣传的材料与方法，责成教育人民委员部与省县教育部去作充分的供给。
同时责成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社对于此次选举运动作有系统的记载，要使「红色中华」成为此次选举运动的一个有力宣传者与组织者。
(三)关于选举工作的实际进行，下面指出的各点必须特别注意，必须使之完全见诸事实。
(甲)关于乡苏与市苏的选举：■乡苏与市苏是苏维埃的基本组织，因此乡苏与市苏的选举是基本的选举。

这里特别重要的是()一须根据「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的规定，由区苏市苏及区一级与市一级的各个群众团体的代表，组织「选举委员会」，担负领导选举的一切工作，选举委员会必须切实工作起来，不能容许仍如过去许多地方的一样成为有名无实的机关。

(二)选举运动的动员方式，主要是在区乡两级召集各群众团体的联席会议，个别群众团体的会议，以讨论选举法的内容与选举工作的布置，这里最主要的是动员工会，贫农团，与女工农妇代表会(三)对于候选名单，选举委员会应作充分的事先准备。

候选名单，应该在选举前收集各群众团体的意见，由选举委员会公布，使选民对于各候选人能够加以充分的考虑，当实行选举时，须按名逐一提出，逐一讨论，逐一表决，使选民尽量发表意见，使革命的民主精神充分表现出来。
绝对禁止用强迫命令方式去通过代表名单。
当着选民中有不赞成某人的表示时，须立即注意群众的意见，如果为多数人所反对，应即撤消原提议，而另提适当的候选人，或由群众提出候选人。

(四)乡苏市苏代表工农成分的比例，在选举法中已有规定，这里应指出劳动妇女的成分，至少要使有占百分之一一十五的劳动妇女当选，如果过去乡苏市苏全无妇女代表的地方，这点尤须注意。

(五)乡苏市苏的选举名单，不但应注意不使一个阶级异己分子(成分与工作均坏的)混了进来，还应注意各人的政治表现与工作能力。

凡属工作不积极的分子，同地主富农资本家妥协的分子，表现过贪污腐化的分子，工作方式上表现浓厚官僚主义的分子，凡有这些错误表现的，都不能使之当选(以最近时期为准，过去虽犯过这些错误，但最近已经改变了的，仍然可以当选)。
除了政治表现是选举最主要的标准外，工作能力方面，亦应予以相当的注意。
过去有些地方只看成分，不看能力，把能力过于薄弱分子引进政府，仍然是不妥当的。
(六)在选举大会开会之前，须将选民提案的草案准备好，并普遍公布出去，使选民看了草案好去充分准备意见，在选举大会上将草案经过选民群众的修改通过，作为正式的提案，提案的内容，要能够充分表现当地群众对于自己生活，对于政府的法令政策，对于革命战争的意见。

(七)乡苏与市苏的代表完全产生出来之后，由旧的乡苏和市苏召集新的乡苏和市苏的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推选市苏的主席团，各科科长，推选乡苏的主席副主席。
同时在乡苏的会议上选举。
出席区苏代表大会的代表，市苏则选举出席县苏代表大会的代表。
(隶属于区的市苏，则仍选举到区苏代表大会。)
(乙)关于区县省三级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选举及其工作：()一区县省三级苏维埃代表大会，由区县省三级的执行委员会•召集之。

在大会前，各级应将自己的工作报告准备好，提到各该级主席团会议上通过，以便提向代表大会。
大会前半个月须公布大会的议事日程，使到会代表可以很早准备意见。
大会议事日程上应列入的问题，如二)上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二)本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三)战争动员工作•，(四)经济建设工作.，(五)查田运动的总结•，(六)当地重要建设事业；(七)选举执行委口贝会；(八)选举出席上级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这些议题，可以酌量当地情形以增减之。
(二)大会的决议，应在大会前一星期起草好，抄写或印刷出来，使代表们可以在草案原文，然后经过大会的讨论通过，作为决议。

(三)对执行委员会的候选名单，旧的执行委员会及大会主席团要有很好的考察，必须将查田运动中及各种斗争中表现最积极最坚决的分子，选举到执行委员会去，而不使一个阶级异己分子，及表现贪污腐化，消极怠工，官僚主义工作方式的分子，当选为执行委员。

在选举执行委员会时，要特别注意工人积极分子，要将这样的分子大量的选举到执行委员会去，加强无产阶级在苏维埃中的领导力量.。
同时对于贫农中农的积极分子，要有很好的注意与吸收。
并且不要忘记了选举劳动妇女到苏维埃工作，执行委员之中，劳动妇女至少要有百分之一一十的人数当选。

准备候选名单的，除注意成分之外，同时须注意工作能力，决不能只看成分，不看工作能力如何，随便列入名单。
执行委员选出之后，须报告上级执行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关于政府向选民及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必须在这次选举运动中真正的实行起来。
过去除一部分地方外，多数地方有实行，是不对的。
这一办法的实行，能使政府的政策与工作，在群众中得到检验的机会。
能使选民对于选举的热忱提到更高的程度。
实行的办法是：乡苏市苏在选举之前一星期，以屋子或村子为单位召集选民大会，做总结乡苏市苏过去的尤其是最近一个时期的工作经过的报告，发动选民群众的批评与讨论，欢迎他们提出新的具体的意见，以为政府以后工作的方针。

区政府须在各乡苏和市苏的全体代表会议上做工作报告，并吸收广大群众来参加旁听，乡苏市苏的代表会议，对于区苏的工作报告，须作详细的讨论，将讨论结果提到区政府去。
县政府则派代表到区苏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省政府则派代表到县苏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则到省苏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同时在各级代表大会上，本级的执行委员会须向之作同样的报告。
在这些报告之后，都须经过详细讨论，将讨论结果，按级报告上级政府。
要将群众对于政府工作的意见，一直达到中央政府来，使苏维埃的最高机关了解群众的情绪与要求。
各级政府对于自己的工作报告，须事先指定专人起草。
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应拟出报告大纲，发往各级政府，要各级政府按照这个大纲起草报告书，向同级的下级的代表大会及选民大会作报告。

(五)省对于县，县对于区，区对于乡，必须按级派人去巡视，检查当地选举工作及苏维埃大会的情形。
对于特别好的和特别坏的例子，须迅速收集起来，拿去指导别地的选举工作。
(六)司法人民委员部应通令各级裁判部，将过去自新自首而没有明确规定剥夺选举权期限的工农分子，重新审查规定，免得这些工农分子排除在选举范围之外。

苏维埃选举是工农民主专政实施的重要关节，这次选举更负着伟大的历史任务，各级政府必须依照本训令的全部指示及「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的规定，切实进行这次选举。
务使这次选举，得到完全的胜利。
要拿了这次选举的完全胜利，去粉碎帝国主义国民党的五次r围剿」，开展苏维埃运动于全中国的领土。
此令。

主席毛泽东英项席主副张国焘公历一九三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