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亲爱的同志们：上杭武平已被我红军十一军配合广大工农群众，在几天内全部占领，团匪钟绍葵，全部击溃而逃窜广东。这是当目前发展民主革命战争开始时就取得这一极大胜利，在全国苏维埃的发展和胜利上，都有伟大的意义。尤其是当目前红军正在围攻赣州的时候，上杭武平两县的夺取，不仅威胁广东军阀，而且对于夺取赣州有极大的帮助。上杭武平两县的夺取，不仅开展并巩固了闽西苏维埃区域，而且使闽赣的联系愈更巩固了，特别是上杭城的夺取，牠是闽西的一个最大的中心城市，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都是占重要的地位，因此杭武的占领不是暂时的性质，而是使他巩固起来成为闽西巩固的赤色区域，上杭城要使牠成为赤色的中心城市，这是你们很重大的任务，必须以全力去完成这一任务。人民委员会对于上杭武平的工作有于下的指示：1〇〇()一正确的执行全苏大会的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等，这是巩固杭武两县赤色政权的主要条件和基础，在这一条件之下，将广大的城市工人苦力，农村的雇农，贫农，中农以及劳动群众掀动起来，积极参加土地革命斗争和苏维埃政权，在他们实际利益的获得上，才能使他们积极的拥护苏维埃的政权，有了极广大工农劳动群众的基础才能巩固两县的赤色政权。(一)一为了发动城市的工人群众，就要实际的去实现劳动法上的八小时工作，增加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改良待遇，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等等最低的实行，政府要占在保护工人利益上，必须使这些最低的利益立即实现，同时对于工人组织工会，应在物质上及工作进行上积极予以帮助，但在这里有几点必须指出而要防止发生的，同时也是过去在工作上时常发生的错误。(1)对于劳动法的实现与工人利益的保护，只见空泛的文告，没有在实际上来执行，没有用许多具体办法去做，事实上工人得到了没有，政府也不通问和检查，只要出一张布告和一只命令就完事了，这是对于拥护工人利益的消极。(2)对于工人利益的保护，政府多半是不审查事实和群众斗争情形，简单的用政府的命令强迫资本家实行，而不着重发动群众起来斗争，这样反而使群众不了解，而对于斗争一时消极。(3)在实现劳动法上，每每不考察当地的经济情形与工人生活的实际状况与需要，很适当的规定实际的实行办法，而是超过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形强迫做去，结果是许多资本家无力负担而且停业，破坏了苏维埃现时的经济政策，而使苏区的经济受大大的影响，反使许多工人失业增加，以及许多工人怀疑，对于斗争消极甚至与资本家暗地妥协与让步，结果削弱了工人对于斗争的积极性和阶级意识，这是极有害的。同时借口维持苏区经济和实行经济政策，而抑制工人的斗争或对工人利益保护的消极，那更应坚决的反对。总之对于劳动法的实行，要占在坚决的保护工人利益与不违反经济政策的条件下来执行，特别是加强工人阶级斗争的积极性与对于苏维埃政权的拥护。(三)在农村中对于没收土地与分配土地，必须彻底执行土地法，最主要的是占在明确的阶级路线上，再不使土地革命的果实被富农窃取一时。这种必须纠正过去对于分配土地有一种错误观念，以为在开始发展土地革命时，必不可免的被富农窃取一次必须要分第一一次或第三次才能解决，因此在开始分配土地时就马马虎虎来分，这是非常不对的。我们只能说在土地革命时，富农必然企图来窃取土地革命的利益，而我们正因如此，更要坚决的去发动群众来打击富农的企图，更要以明确的阶级路线使土地革命的利益不至被富农窃取去。这个错误发生在江西新发展的区域屡见不鲜，主要的原因，由于在分配土地时，不着重发动群众，简单的用命令去实行，去代替群众来分配，这样自然使富农得以乘机窃取。固然在新发展的区域，迅速分配土地，是为很快的发动和争取农村基本群众，来巩固这一区域，可是在分配土地上，使富农将利益窃去，这是不能很有力的来巩固新的区域，至于迅速分配，只有将农村基本群众发动起来，积极参加分配土地斗争，才能迅速分配，才能打击富农的企图，使土地革命的利益，不至被富农窃取去，有了广大雇农贫农中农积极斗争的基础，新的区域才能很坚强的巩固起来，所以在分配土地时，必须召集群众大会，宣布中央政府的土地法，来动员群众，分配土地委员会要多吸收雇农贫农以及中农来参加，必须经过群众选举，必须将土地委员会的委员成分，要向群众大会报告和考察，要每一次分配土地之决定，要召集群众报告，必须经群众大会的同意和赞成然后再实际分配，最紧要的在宣布土地法和选举分配土地委员时，特别宣布富农只能分坏田，富农不能参加土地委员会，以引起群众的注意和斗争，来打击富农的企图，驱逐与防止富农混入，夺取分配土地权，在过去新区域分配土地时，完全是红军代做的，苏维埃政府多未派人去领导，甚至不理，让红军独负其责，这样一方面妨碍红军其他任务执行，同时就在这种情形下，红军为执行其他任务不能专力去做自然发生随便分配，因然过去红军中对于分配土地的形式主义极重，可是地方政府要负主要责任，就是放弃自己的责任，而不去领导，此次杭武两县的没收与分配土地，闽西政府必须要积极去领导，根据以上的指示与你们过去分配土地的许多经验很正确的去执行。(四)中农问题你们要严重注意，过去在许多地方发生排斥中农，借打富农来打中农的事情，这完全是破坏与中农联合，对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革命胜利前途，却有莫大的危害，你们这次在杭武工作，绝对不要循环以前那种错误，第一在土地问题上，对于执行平均分配，绝对遵守土地法第五条对于中农实行的原则(… …仅在基本农民愿意和直接拥护之下才能实行，如大多数中农不愿意时，他们可不参加平分)正确执行：第一一在筹款中绝对不应侵及中农这一件下，在新发展的区域，最容易因为筹款而发生的事情，我们的筹款不应出之于中农，第三在分配土地特别是参加政权中要积极吸收中农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严防排斥中农参加选举和政权的现象发生，总之巩固中农联合是土地革命与苏维埃政权的胜利主要的一个基础，绝对反对侵犯中农，甚至在许多问题上(如平均土地等)对于中农采取相当让步。(五)上杭城及武平城的工作除了对于工人问题及参照总政治部为赣州工作一封信中之许多原则和办法执行外，第一要依照全苏大会的经济政策，临时中央政府所颁布的税则，投资条例，借偾条例，并运用汀州的经验来正确执行并将这些文件翻成布告发布出来。第一一对于商业应要极力维持，不要因为筹款的原故而破坏商业，至于筹款应分等级对于小资本以及中等的一部分不应筹款。对于反动领袖所开商店应该没收并将他的反动罪状及没收理由，详细公布，这种公布主要的是没收反动派的财产，而不是没收商店，以揭破反动派造谣的企图。第三一切反动机关的房屋应正式宣布没收归苏维埃政府，然后再由政府分给各机关和各群众团体，用不得发生各机关各团体随便占领房屋的无政府状态，对于反动派的房屋财产均应由政府宣布没收，房屋可以一部分分工人做宿舍，一部分廉租的租给一般贫民住，没收的财产除现金归政府外，一部帮助红军和灾区群众，其余尽量分给城市贫民，反对将一切没收的东西都迁到老苏区而不发给当地群众的行动，更要凑集各机关和群众团体，自由没收自由处置的无政府现象。第四对于学校及文化一类的东西要绝对保存，甚至派人监督保管严禁损坏。第五如上杭各店发有小票和纸票，政府要强迫立即兑换现金收回消毁，必要时政府要派人去监督，并禁止以后不准出纸票，对于现金要注意以防止反动派和商人大批偷运出境以影响苏区经济。(六)筹款要统一集中在一个机关，由闽西政府与十一军政治部共派人组织之。严禁各团体各机关自已打土豪，树立财政统一的基础，对于所筹一切现金，应以绝大多数来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严禁一切因为经济来源宽而随意浪费的情形，如发生这种现象要严厉的惩戒。(七)肃反问题必须依照中央政府第六号训令组织肃反委员会及一切肃反的原则，正确的来执行肃反工作，并准备建立裁判部与设立政治保卫局来维持革命秩序，与执行经济的司法工作。(八)临时政权的建立这是很重要的，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就要立即去执行苏大会中央政府之一切法令，来实行土地革命和政纲，来镇压反动派的活动，与发动广大工农群众以及建立正式政权，这是他的主要任务，每一个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必须是经过群众大会来选举。闽西政府应以全力去领导和指导各地革命委员会工作，上杭应由闽西政府决定为直属的市苏维埃，在没收土地与分配土地以及肃清反动派工作，进行相当程度的，就要积极去进行建立正式政权工作，首先是城乡苏维埃要达到代表会议制真正建立，以树立杭武两县苏维埃组织的巩固基础，一切正式政权的建立，须完全依中央政府所颁的条例和训令去执行，革命委员会必须成为领导群众斗争的机关，严防形式主义的发展，以及富农反动派的混入。(九)地方武装的建立，必须有计划的去进行。你们要同军区指挥部共同讨论实际进行工作办法以建立群众武装力量来捍卫杭武苏区。(十)闽西对于红军新发展的区域，向来依赖红军去工作，而自己反不去积极领导，又不用大的力量去建立工作和巩固这一区域，为连城宁化，十一军占领了很久，闽西政府又不注意去领导，以致新发展的区域而不能巩固起来，甚至红军一离开后却被反动派又占据而失掉，这是极严重的错误，对于上杭武平的工作绝不允许再继续过去的错误。你们应立即征调和动员老苏区的一大批工作人员到这两县去工作，闽西政府的负责同志要亲到上杭去指导一切工作，现在必须以全力去巩固杭武，这是当前一个最实际最主要的工作，任何工作都没有这一工作重要，因此，我们决定为巩固杭武对于福建农民代表大会决定展期，望你们立即通令各级政府，并借此加紧下级选举与改造工作。现为加强杭武工作，前次闽西派来中央政府受到训练之工作同志，可以立即派回你处分配到杭武去帮助工作。同志们！巩固杭武是你们目前最中心的任务，你们要以全力去完成这一任务，要将杭武两县变成最巩固的苏维埃的疆土，要使上杭城成为赤色的中心城市。最后望你们将这一封信翻印转给十一军政治部及杭武工作同志。最近杭武的情形及以后的工作，望随时向中央政府报告。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一九三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