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统治之下，男女婚姻，野蛮得无人性，女子所受的压迫和痛苦，比男子更甚。只有工农革命胜利，男女从经济上得到第一步解放，男女婚姻，就必随着变更，而得到自由。目前男女婚姻，已取得自由的基础，应确立婚姻以自由为原则，而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但是女子刚从封建压迫之下解放出来，他们的身体，许多受了很大的损害(如缠足)，尚未恢复。他们的经济，尚未能完全独立，所以现时离婚问题，应偏于保护女子，而把因离婚而起的义务和责任，多交给男子负担。小孩是新社会的主人，尤其在过去社会习惯上，不注意看护小孩，因此关于小孩的保护，有特别的规定。此条例在一九三一年十一一月一日公布实行。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三八张国泰
Oo 红色中华二期一力三一 .一一 .一八女 《 婚刀条例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脐时中央政府颁布一九三一 .一二六功维越中国苏联外国工人出版社 (莫斯科 ) 一九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