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第一方面军继续东移加紧筹款的命令*
(1931年2月21日)

（一）据最近报载：何应钦到赣后，部队仍未移动，所谓剿匪会议，尚须待孙连仲来赣后才开。

现蒋、蔡两师仍在兴国附近。据密报：戴载师部在田村（兴国通赣前小道，距兴国约六十里），区寿年旅移于都城附近。

公、罗两师仍在吉安城附近，其一旅在水东。

毛、许两师仍在南丰附近，胡祖玉在宜黄，路孝忱在崇仁，乐安有其一营，谭道源师退樟树，韩德勤大部在南昌，郝梦龄师在修水、武宁，郭华宗师在万载。

徐廷瑶之一部在弋阳、上饶一带，阮肇昌仍在乐平。

（二）以目前形势判断，敌军周志群在宁化，其警戒部队在隘口，有待孙连仲部到后，始能缓缓向我们前进之模样。我们为要一面诱敌轻进，努力加紧筹足两个月的给养，一面乘此期中以便迅速歼灭进犯之敌，转移形势，决将主力部队向东移动，由明（二十二）日移动起，以十五天为期。

（三）第三军团应于明（二十二）日移动，以一师进占黄陂，向宜黄威逼并筹款，以一师位于甘竹圩北之白舍附近，监视南丰，掩护筹款，并须利用白舍至头陂原有电线，与头陂之四军部队通讯；其余位于洛口、苦竹一带，以洛口为指挥中心。工作到三月六日止，须筹足现洋两万元以上。

第四军以广昌为指挥中心，派一师进至闽边之康都圩附近，沿大道一带在道路左右各三十里以内（距广昌一百二十里以内）分散筹款；另派一师沿大道往水南圩、船尖隘向建宁工作，在距广昌一百二十里以内择一适当地点为指挥中心，在路旁各三十里处筹款；其余可位于广昌、头陂附近。限于二十四日移动，工作至三月六日止，须筹现洋十二万元以上。

十二军仍以宁都城为指挥中心，以三十四师进驻石城县城；以六十四师进驻固村，向打油坪、黄陂、坪山、黄村工作。限于二十四日移动，工作至三月六日止，须筹款二万元。石城工作队并派人注意警戒宁化。

第三军（缺七、八两师）应于二十三日向大金竹移动，限于二十四日与第八师集中于招携，向乐安进攻，相机消灭乐安之敌，进占乐安城。得手后，须以一部向牛田方向工作筹款，限于三月六日内筹足现洋四万元以上。

（四）西路军（七师、三十五师）仍照原任务连续工作，并配合赤卫军努力消灭附近之反动地主武装，打击敌人守望队政策。

（五）红色警卫团应于二十三日开动，进驻石马，向荇田游击，帮助该地地方工作，并努力消灭附近地主武装。

（六）各部工作期满后，各就原地集结兵力待命中。

（七）各部到达目的地后，应即作七天工作计划并具报，工作以筹款为第一位，次则消灭反动武装，建立红色游击队，发谷物，宣传。

（八）总司令部随中革军委于二十二日移至黄陂。

附记：

1. 各部集中时，应带食盐一个月，米七天，留待后用。

2. 小布至东韶之电线即撤收，另设由黄陂至洛口之线，以黄陂至麻田之线归总队交通队架设，洛口至麻田线归三军团交通队架设，由头陂四军部队至白舍圩（三军团之一师）之电线，仍利用原之电报线架设。

3. 各工作部队到达目的地后，皆应调查附近之路线（路途、房子、交通、河流、桥梁等），绘成路线图，并抄送本部。

4. 在工作期中，如有某部敌人前进时，正对该敌之部队须节节抵抗，阻缓其行进，以掩护大军集中，并须立即通知邻接部队。

5. 到石城之部队，须注意尽量多买西药（特别是海碘磺、碘片、酒精、纱布等）及电话线，到乐安部队须注意搜寻敌之文件及秘密图书、电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