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军团奉中国共产党中央命令，夺取南昌、九江，消灭鲁涤平，为夺取长沙、武汉，进攻南京起见，决定先攻下吉安城，使赣西南工农群众势力向下游发展与我们配合并补充大量新兵，扩大红军队伍一三军团于明二十四日由萍乡动身，进驻樟树，占领临江一带，截断赣江，并堵住敌人援军。(一一一军团分两路：左路十一一军攸县出发，右路三、四军从萍乡出发，经袁州(一一十军汇合，共在安源、萍乡集结工作，限于一一十七日出动，部队准时在阜田集中，攻击吉安城。三总部直属队随同中军委于明二十四日移至安源工作三天，限于二十七日全军团缺十二军由安源、萍乡出动，向宜春进发，经宜春到吉安城北九十里之阜田附近集中，出动后全随总部行止。四十二军由攸县向吉安城北集中。五总指挥朱德一因四政治委员毛泽东
oO 与红三军团有关的历史问题及文献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 .三
水红军土兵会章程一九三 O 〇 . 九 . 一三第一章宗旨第一条提高士兵政治水平 ,加强阶级认识 ,确定革命测点 ,增进斗争力量 。
第二条团结士兵革命精神 ,联合工农革命势力 ,达到革命的政治任务 (打倒帝国主义 ,打倒地主阶级 ,推翻国民政府 ,建立工农兵政府 )。
第三条代表士兵利益 ,改良士兵生活 (给养卫生待遇娱乐等 ), 提高士兵革命情绪 。
第四条帮助军政机关 ,维持革命纪律 ,扩大红军政治影响 ,争取广大群众 。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士兵会在政治部及政治委员指导之下进行工作 。
第六条对军事政治各种问题 ,士兵会得向军政机关提出意见 。
红军士兵会章程一四五
第七条对军队管理认为不适当时，士兵会有向上级提出抗议或申诉之权。第八条士兵会有审查军中经济、监督军队给养之权如审查收支、清算伙食数目等)。第九条士兵会对会员之处罚，只能直接执行警告及开除会籍之权，至关禁闭、罚、枪决等项，须建议主管官处理。第一〇条士兵会有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组织之权。第一一条士兵会是士兵群众的团体，所以他的组织应以群众条件为标准。红军政治部是军中的政权机关，师或纵队以上均设有政治部，因此师及纵队以上不设士兵会委员会，团以下均得有士兵会的组织。各级直属部队亦得组织士兵会。各团士兵会隶属各该军师政治部，各级直属队士兵会直属于各该政治部之指导。第一二条红军官佐士兵伕，均得为士兵会会员。第一三条士兵会执委无论官佐士兵伕均有选举杈及被选举杈，但官长被选者不得超过委员人数三分之第一四条各级士兵会执行委员会产生方法：一连士兵会执行委员会由本连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七人至九人组织之，由执委会中选举三()(全体士兵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委会主席章第一六条连士兵会之下，以排或班为单位分编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组长由执委会指定之(军政机关士兵会得依各该机关情形以十人或一一十人分编小组)。第一七条连士兵委员会得设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娱乐委员一人，卫生委员一人，经济委员三人，组织、宣传、娱乐、卫生四委员皆由士兵会委员充当之，经济委员会主任，亦由士兵委员会委员充当之，余一一人可由执委会指定或由士兵大会选举之。第一八条团营及直属队士兵会，得设组织科、宣传科、娱乐科、卫生科，四科科长均由团营士兵会委员充当之，科员由执委会指定一人至三人充任。第一九条团营及直属队士兵会得设秘书一人委员兼充或另聘)。第二条执委任期一连士兵会执委，每两个月改选一次；(一一团营直属队士兵会执委，每三个月改选一次，均得连选连任。第二一条各种会期：一连士兵会会员大会，每半个月开会一次，执委会每周开会一次，常委会五天一次(以上各科会议如有特别事故均得随时召集之，小组会每七天开会一次。二团营直属队士兵会代表大会每月开会一次，执委会每十天开会一次，常委会五天开一次如有特别事故均得随时召集之)。第二二条纪律一会员均须遵守红军的三条纪律不拿工农小商人一点东西.，2打土豪要归公.，一切行动听指挥八项注意上门板；2捆禾草•，3讲话和气买卖公平.，5借东西要还；6损坏东西要赔并须爱惜公物；7不得胡乱屙屎；8不搜敌兵腰包)如违犯上项纪律之一者，即报告主管官分别处罚之。二凡经多数议决之事件，会员无论何人均须服从。三如有不按时召集会议，及不按时到会，不遵守士兵会决议，各级士委会酌量处罚警告或开除会籍。四会员无故一连三个月不缴会费者开除会籍。第二三条在政治部及政治委员指导之下，努力进行土地革命工作，建设政杈；？分配土地；武装工农)。第一一四条努力革命的宣传，使红军政治影响扩大，如召集群众大会，开会欢迎新兵及俘虏兵，欢送准假士兵等。且用士兵会名义散发宣言，派遣代表出席群众会议等第一一五条随时与地方群众团体发生亲密关系，在无群众组织地方努力建设地方群众团体。第一一六条提高士兵本身文化程度，办理识字运动、青年学校，出版士兵小报，讨论政治问题，练习讲演等。第二七条调查社会经济情形。第一一八条办理士兵正当娱乐，如组织俱乐部、同乐会、赛跑、唱歌、游戏、跳舞、化装、讲演、拳术足球等。第一一九条监督给养，清算伙食。第三〇条办理卫生事宜，如注意茶水、菜饭、衣服、宿营地之清洁，身体之保养，驻军大小便要定所早晚加衣盖被洗衣洗足等。第三一条慰劳伤病官兵，派人抬扶伤病官兵，打水给伤病官兵洗脸，烧茶水给伤病官兵喝，清扫房屋，发起募捐，捐衣服银钱，帮助伤病官兵，根据实际情形，提出优待伤病官兵办法，建议军政机关办理。第三一一条死难同志的调查及登记，并设法抚恤死难同志家属。第三三条连队士兵会经费规定每月五元，营及直属队每月十元，统由政治部发给。会员中有犯赌之纪律者，士兵会得没收该赌博之会员财物充公，以十分之八归连或士兵会十分之一一归营团士兵会。士兵会会员每名每月交会费铜板一枚。第三四条士兵会章程如有不满意，得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士兵会提出意见，请政治部修改之，得总政治部批准执行。第三五条本会章程自公布之日施行。红军第一方面军总政治部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