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送学生章程*
(1927年6月)

一、名额（各省名额见招生计划）不能超出规定数目，学生分配，以注重交通为要，政治中心，农运需要的地域，将该省总名额分配于各县。由县党部按照本章程，考送省党部。

二、资格学生以由各县考送，来自乡间者为最好，其资格如与下列不合者，到所时绝不收录，并不负责遣回。

甲、思想革命观点确定，无反动思想。

乙、学历中等学校毕业或肄业者，高小毕业常识较优者，小学教师。

丙、决心向党部填具志愿书，决心入所后服从本所纪律，接受严格训练，毕业回到本省乡村做农民运动，无他臆想者。

丁、身体强健耐劳，确无肺病、痔病、神经衰弱、花柳等病，及其他痼疾，在所能服严厉军操，到乡能走远路（省县党部须负责行个别严格检验）。

戊、年龄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

己、性别一概男生。核

三、考试由县党部考送省党部，省党部加以复试，以定去取。考试分笔试、口试。笔试科目：国文、□□、历史常识测验（本所□□复核如认为不合格即行遣退）。

四、待遇来往川资，由所供给，每人□□元，不收学费。制服由所供给，单制服两套。毕业后派赴乡村，担负农民运动工作。

五、学习期间九月一日开学。

六、到所日期限八月二十七日起到三十一日止，为到所时间，迟到早来，均不收纳。

附学生须自行携带之物件表：

一、面盆、手巾、漱口盂、牙刷。二、短夹裤、短棉衣、棉裤、换洗里衣。三、鞋袜、皮鞋。四、棉被褥全副。五、小箱□口。六、笔墨。七、洗衣剃头零用。上列各物必须自行携带齐全，如有缺乏本所概不供给。


《送学员》（油画）

《红日照征程》(中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