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协请颁布乡村自治条例*
（1927年6月7日）
一 致国民政府农政部函
敬启者：国民革命之目的，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封建势力之统治，以建立民主政权，故须依赖大多数农工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曩者粤湘赣鄂诸省农民，接受本党之政策决议，纷纷起而响应国民革命军，以促吴孙诸逆之崩溃。其目的即在推翻数千年来乡村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解除本身之痛苦，亦即铲除帝国主义剥削乡村之经济基础。与军阀统治之政治基础，赖农民之努力，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虽未完全推翻，然其基础，则已大形摇动。土豪劣绅为维持其统治起见，乃不惜滥用暴力，屠杀农民，造谣挑拨，以谋反噬，于是农村争斗，愈演愈烈！贫苦农民初得相当自由，而无确定之政府设施与保障，任其孤军奋斗，幼稚行动遂难全免，乃间有妨害商人营业，殃及军官家属，均分田地，禁阻米谷之事实发生。加以土豪劣绅，借名滋事，捏词诬陷，益使乡村呈出无政府状态，农民虽欲建立乡村政权，但因未得党及政府及时之扶助，未克如愿以偿。即有少数地域已能建立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革命秩序，亦不能使其长久保存，更无论于日益发展。夫以农民群众初得自动地管理地方事务而绝无政府方面之实力保护，豪

绅奸蠹日夜反攻，大则屠杀，小则破坏秩序，今已遍于各乡各县，则无政府状态之持续，实为莫大之危象。中央有见及此，曾一再发出训令，以图救正。钧部第一号布告，更指出具体办法，谓将督促所属，于最短期间建立县、区、乡自治政府，以建立一般革命人民之政权，而保护农民利益。全国农民均延颈举踵，盼其实现，如大旱之望云霓。盖县、区、乡自治政府不建立，即无以镇压反动封建势力，无以扶助农民之斗争，而予以有组织、有系统之指挥。至于农民之幼稚行动及乡村之无政府状态，亦无以匡正，纵有良好决议，终无实现之可能也。本会为消灭乡村政府状态，使农民运动适应于革命之新形式，确定民权主义之基础起见，除请中央及国民政府早日颁布乡村自治条例外，理合备文函达。钧部职司农政，务盼迅予根据本党扶助农民之政策及民权主义，拟具乡村自治条例，提出国民政府颁布施行，实为公便。此致国民政府农政部部长谭。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

二 致中央党部函

敬启者：国民革命之目的，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封建势力之统治。以建立民主政权，故须依赖大多数农工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曩者粤湘赣鄂诸省农民，接受本党之政策决议，纷纷起而响应国民革命军，以促吴孙诸逆之崩溃，其目的在推翻数千年来乡村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解除本身之痛苦，亦即铲除帝国主义剥削乡村之经济基础，军阀统治之政治基础，赖农民之努力，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虽未完全推翻，然其基础，则已大形摇动，土豪劣绅为维持其统治起见，乃不惜滥用暴力，屠杀农民，造

谣挑拨，以谋反噬，于是农村争斗，愈演愈烈！贫苦农民，初得相当自由，而无确定之政府设施与保障，任其孤军奋斗，幼稚行动，遂难全免，乃间有妨害商人营业，殃及军官家属，均分田地，禁阻米谷之事实发生，加以土豪劣绅借名滋事，捏辞诬陷，益使乡村呈出无政府状态，农民虽欲建立乡村政权，但因未得党及政府及时之扶助，未克如愿以偿，即有少数地域已能建立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革命秩序，亦不能使其长久保存，更无论于日益发展，夫以农民群众初得自动地管理地方事务，而绝无政府方面之实力保护，豪绅奸蠹日夜反攻，大则屠杀，小则破坏秩序，今已遍于各乡各县，则无政府状态之持续，实为莫大之危象。中央有见及此，曾一再发出训令，以图救正，农政部第一号布告，更指出具体办法，谓将督促所属，于最短期间建立县区乡自治政府，以建立一般革命人民之政权，而保护农民利益，全国农民，均延颈举踵，盼其实现，如大旱之望云霓，盖县区乡自治政府不建立，即无以镇压反动封建势力，无以扶助农民之斗争，而予以有组织有系统之指挥，至于农民之幼稚行动及乡村无政府之状态，亦无以匡正，纵有良好决议，终无实现之可能也，本会为消灭乡村无政府状态，使农民运动适应于革命之新形式，确定民权主义之基础起见，谨恳钧会，令请国民政府早日颁布乡村自治条例，以慰全国人民喁喁之声，此致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

三 呈国民政府文

为呈请事。国民革命之目的，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封建势力之统治，以建立民主政权，故须依赖大多数农工之参加，然后可以决

胜。曩者粤湘赣鄂诸省农民，接受本党之政策决议，纷纷起而响应国民革命军，以促吴孙诸逆之崩溃，其目的即在推翻数千年来乡村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解除本身之痛苦，亦即铲除帝国主义剥削乡村之经济基础。与军阀统治之政治基础，赖农民之努力，土豪劣绅反动封建势力之政权，虽未完全推翻，然其基础，则已大形摇动，土豪劣绅为维持其统治起见，乃不惜滥用暴力，屠杀农民造谣挑拨，以谋反噬，于是农村争斗，愈演愈烈！贫苦农民，初得相当自由，而无确定之政府设施与保障，任其孤军奋斗，幼稚行动，遂难全免，乃间有妨害商人营业，殃及军官家属，均分田地，禁阻米谷之事实发生。加以土豪劣绅，借名滋事，捏辞诬陷，益使乡村呈出无政府状态，农民虽欲建立乡村政权，但因未得党及政府及时之扶助，未免如愿以偿，即有少数地域已能建立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革命秩序，亦不能使其长久保存，更无论于日益发展，夫以农民群众初得自动地管理地方事务而绝无政府方面之实力保护，豪绅奸蠹日夜反攻，大则屠杀，小则破坏秩序，今已遍于各乡各县，则无政府状态之持续，实为莫大之危象，中央有见及此，曾一再发出训令，以图救正，农政部第一号布告，更指出具体办法。谓将督促所属，于最短期间建立县区乡自治政府。以建立一般革命人民之政权，而保护农民利益，全国农民，均延颈举踵，盼其实现，如大旱之望云霓，盖县区乡自治政府不建立，即无以镇压反动封建势力，无以扶助农民之斗争，而予以有组织有系统之指挥，至于农民之幼稚行动及乡村之无政府状态，亦无以匡正，纵有良好决议，终无实现之可能也，本会为消灭乡村政府状态，使农民运动适应于革命之新形势确定民权主义之基础起见，谨恳钧府早日颁布乡村自治条例，俾农民有所遵循，努力建立县区乡自政权，以慰全国人民喁喁之望，是否有当，仍请训示指导，谨呈国民政府。

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