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上海地委兼区委第六次会议上的建议[1]

（1923年8月5日）

（一）劳委会与劳书部负责人应一致；（二）国委会委员长应改人；（三）对邵力子、沈玄庐、陈望道态度须缓和，并编入小组。

[1] 1923年8月5日，中共上海地委兼区委第六次会议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参加。参加会议的还有徐梅坤、王振一、沈雁冰、邓中夏，共5人。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密令金佛庄相机作反战宣传，毛泽东还代表中央提出3点建议。金佛庄，当时在浙江省警务处处长夏超的警备团任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