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修大学入学须知

(1923年4月10日)

（一）我们这个大学，不是由另外一些“办学”的人设的，是由一些有学问兴趣的学生感于现时教育制度不好，要合古时书院现时学校两样之长，变被动的求学为自动的求学——基于这个意义之上的。我们这个学校方才创始，确实简陋得很，来学的人全要看他自己能不能，其实努力才能断定他有没有好成绩。但我们极愿得到许多有志青年和我们做同学。我们求学不是没有目的的，我们的目的在于改造现社会。我们的求学是求现实这个目的的学问。我们不愿意我们的同学中有一个“少爷”或“小姐”，也不愿意有一个麻木或糊涂的人。因此对于一个新同学入校，取比较慎重的态度。每一个同学入校，我们要明白他下列几项：

（1）以前进过什么学校？做过什么事？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情形怎样？

（2）要研究哪几科？为什么要研究这几科？

（3）以前学过什么学科？

（4）愿来研究几个学期？以后再作什么办法？

（5）对于人生观的主张。

（6）对于社会的批评。

凡要入学的，须将上列六项用通信的方法详细写出寄交本校学

生会总书记转交学长评阅；再行当面接洽决定。

（二）入校者每月须照交伙食费、杂费及学生费。

（三）入校后有投稿本校月刊的义务。

（四）入校后有服从本校公约的义务。

（五）本校为经济所限，目前采完全自修主义。凡自揣无自修能力者不必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