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印活版工人之要求条件*
(1922年11月21日)

一 致公司函

径启者,工等蒙贵公司雇请工作有年,每日工作时间太长,辛苦万分。排报工人纯系夜间工作,通宵达旦,不能安寝,此种痛苦更所难堪。每月所获工资,多则八元少至五元四元,以之维持个人生活而虞不足,实无余资以供事蓄。近来经济变化,生活程度日益增高,食物房租,日益口贵,是以原有之工资愈难维持生活。迫不得已,经全体议决,向贵公司提出维持生命之十项要求,请于三日内答复,完全承认。再工等此次之要求纯系出于生活压迫。平日东宾之间感情素洽,贵公司对于工等之痛苦,必不漠视而能完全承认也。

二 致报界函

径启者,敝会工友,为生活压迫,精神物质,痛苦万分。不得已向各印刷公司提出要求条件,请求增加工价,改良待遇。若各公司不念工人痛苦,坚持不允,是迫工等出于最后之一途,届时全体罢工之事,或不能免。报界主持公论,体念劳工,素所钦佩,敝会工友手印各报,对于报界,亦不无微劳,关系既深,情意自切。所

有敝会向各公司要求增加工资改良待遇各情，理合函达贵报，企予主持公论，使敝会合理之要求，早日达到，幸甚。要求条件，附上。

三 要求条件

甲、活版部条约。(一)排报工人每日工作,检还以六千字为限,每种须另加一人排版。各项新闻,一经排检不得抽口。排杂件工人,每人每日作,以小时为限。如有紧急工作,口加开晚工时,以三小时为半工,并须备晚点。(二)各报馆齐稿时间:(1)附张午前十时。(2)中外新闻午后二时。(3)本省新闻午后四时。(三)排报工人,每人每月除伙食外,工资光洋十二元,以月计算。排杂件工人每人每月除伙食外,工资光洋以十元为本位。须一节计算,主薪水加倍。(四)发货检还,每千字工资为一角八分,空白以字计算。边圈大夹小及边符号加半,书内表格加倍,英文零件繁杂表格面议。伙食归公司担任。(五)公司应在每年盈余项下,提二成作为工人红利。(六)排杂件工人,每年以正月初八日为开工期,腊月二十四日为收工期。每月朔望为休息日不得扣除工资。如值休息日,有特别工作,须加倍给薪。(七)学徒三年毕业,须具有普通知识。学习满六个月者,须由公司酌给津贴。一家只能一进一出。

乙、铅印部条约。(一)包印大报口种计两张,包价光洋二十五元。分数以百分起至一千分止。如超过千分以外,以原价八成计算。(二)包印小报,每种计一小张,包价光洋十二元。分数以百分起至千分止。如超过千分以外,以原价六成推算。如有兼印杂件,临时面议。(三)杂件工人,归店主聘请。(四)喂纸工人,每月工资光洋十元。如兼主任,每月须加工资光洋五元。(五)推车工人,

铅印活版工人之要求条件

每月工资光洋五元。(六)无论包工聘请,伙食概归公司担任。学徒及晚工,均照活版部例。凡公司对于工人,不得借故开除。如因故开除工人时,须将理由通知本会,取得本会之同意,否则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