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工人周刊、上海时事新报、民国日报、汉口江声日
报、长沙大公报、民治日报，请转全国各报馆各工会各团体钧鉴：
敝部顷致北京国会一电文曰：中华民国国会参众议员钧鉴：世
界经济之变迁日亟，劳动阶级之觉悟日深，苏俄创立劳农国家，是
全世界各国楷模！我劳动者手创文明，本身未受其赐，中华民国临
时约法，虽经明文规定人民无阶级之区分，而全国最大多数之劳动
者，未受法律之保障，且常遭其摧抑。人世不平，孰能于此？今幸
劳动立法运动，声震全国！血气之伦，敦不庆幸！诸君为人民代
表，须知共和国家，权在全民。舍最大多数之劳动阶级而言立法，
即不啻抛弃全民！敝部等根据劳动者法（一）获得政治自由（二）
改良经济生活（三）参加产业管理（四）得受补习教育之四大原
则，完全赞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总部提出之劳动之法案大纲十九
条。务恳诸君：一秉正谊，举其天职，从速通过劳动法案，俾我劳
动者不致沦为无法之人民，致酿法外之活动。幸甚幸甚！否则诸君
不啻自绝于民众。我全国劳动者不得不奋其神圣之威权，起为一致
之团结，为自由而战，为生存而战，为取得应有之权利而战，誓不
认公等代表民意制定宪法也！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新河
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岳州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同叩等语。务恳贵
处力持公道，大加赞助，不胜迫切待命之至！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
新河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
岳州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同叩
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