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治”与“半自治”（一九二○年十月三日）

　　我们主张“湖南国”的人，并不是一定要从字面上将湖南省的“省”字改成一个“国”字，只是要得到一种“全自治”，而不以仅仅得到“半自治”为满足。“国”的要素为土地，人民，主权，主权尤为要素中的主要素。湖南人没有自己处理自己的事的完全主权，而长被侵夺于益我则少损我则多的中央或邻省。湖南人不是麻木，总该有点感觉，奋起独立，正此其时。刘君春仁主张联邦[1]，我说中国现在并没有邦，从何云联？暂时只有努力造邦，不要说联。德美都是先有邦，后才互相联合。邦造成了，联只是自然的结果。我对于二十年内办中国的总组织，总是怀疑，所以我不特反对吴子玉的国民大会[2]，并且反对梁启超的国民制宪[3]，同时更大大反对南北议和。我以为赴码的要求是南北分立。更进则各省自治。各省中以湖南和广东地位最好，可以取革命精神，推翻一切，建设一个湖南人所欲的湖南（理想的湖南新的湖南），和广东人所欲的广东（理想的广东新的广东），而树立一种模范自治。若处在这样好的地位，尚为半自治所误，那就不痛不痒，真正冤枉了！真正可惜了！我觉得湖南人确有几种可爱的特姓〈性〉，坚苦，奋发，勇敢，团〔结〕心，【结】都是，却太缺乏理想。湖南人无理想，所以他的生活不能向上，只能随人转移，而不能超脱环境，自达其所欲适。我于“湖南国”一个问题，尚有极长的理论，□事□搁未写出，稍迟当写出奉正邦人。先述大意于此，以答刘君及朋友中之怀疑者。

　　根据１９２０年１０月３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刘春仁，身份不详。其主张见１９２０年９月２９日至３０日湖南《大公报》所载刘春仁撰《对于‘打破大中国建设多数小中国’的怀疑并表示我的‘联邦制意见’》一文。

　　[2]吴子玉，即吴佩孚。吴佩孚（１８７４—１９３９），山东蓬莱人。北洋军阀直系首领。１９２０年６月１３日，他在郑州通电反对安福系包办上海和会，建议召开国民大会解决一切问题。以后一直坚持这一主张，并制定了一套国民大会提纲。

　　[3]梁启超在１９２０年７月著有《国民自卫之第一义》（一名《国民制宪运动》）一文。他写的另一篇《主张国民动议制宪之理由》，刊登于１９２０年８月１８日湖南《大公报》。参见本书第１０页注[5]。